12月13日,《人民日报》于头版头条刊文《如何看待房价走势》。文中指出,目前房地产调控正处在关键时期,成果仍不稳固,远没到可以放松的时候。这是近期密集发布的楼市调控信号中的最新一个。 而此前,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业已提出,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并指出,要更加有预见性地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准确把握好调控的力度、节奏、重点,并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作出预调、微调。 12日到14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为明年的经济工作指明前进的方向,这将为严重依赖政策调控的房地产市场,构筑2012年的政策框架。中国房地产市场经过持续近两年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房价过快上涨的局面目前已得到有效控制,2011年全国开工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也已全面完成,房地产市场调控已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预期成效。 但同时,也应认识到下半年我国所处的严峻的国内外的经济环境。2011年下半年不断升级的欧债危机以及全球资本市场处于动荡不安之中,给全球经济复苏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随着11月份国内重要经济数据的发布,我国经济增速已减缓,新出炉的采购经理人指数(PMI)各项指标显示:新订单指数下滑最厉害,库存指数和进口指数上升。也就是说,现在国内消费很萎靡,出口也下降很快,工业生产、外贸出口、投资均有所下降,部分热钱撤离中国,人民币汇率近日也连续跌停,这些都给我们的进一步调控政策提出了新要求。 在严峻的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下,需要相应的灵活、有预见性的保增长的经济政策出台,才能进一步“调结构”,进而“保民生”和促进社会稳定。就房市调控来讲,我们需要明白,房地产行业对经济增长和就业有着巨大影响,同时房地产具有资产属性,与国内外资产价格波动联系紧密;房价对于宏观的经济政策、货币政策以及房地产调控政策有着敏锐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贯彻12月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的精神,既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也要加强房地产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这需要我们不断审视现有的房地产调控的各项政策,不断地进行微调。这样才能更好地“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既有住建部的限购这类行政性政策,又有银监会限贷等金融调控政策,还有国土、税收、发改委等部门的各类政策。这些政策中,既有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的政策,也有我国多年的实践经验的总结,调控政策的对策性比较明显。我们能看到,这些政策在各自发挥作用,而有些政策则由于特定的出台时期,表现出明显的滞后性,与其他政策发生协调性问题。 从公共政策科学的角度来看,我们缺少一个国家层面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框架。国家层面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首先需要明确,我们房地产调控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是为满足社会各界的住房需求,还是为了调整经济的结构?其次要包括有哪些政策工具可供选择,各个政策工具在实施后的优缺点是什么,以及各项政策的时效性如何。再次,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不同的经济情景下,我们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应如何进行自动微调,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界环境。 只有构筑好这个国家层面的房地产政策框架,我们的各个部门在出台各自部门的房产地产调控政策时,才能具有一致的协调性,我们的房地产政策也才能更科学有效地达到各界期望的政策效果。 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会为房地产市场下一步发展指明方向,也会为进一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提出更高要求。一个良好健康发展的房地产市场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必不可缺。我们期待,能有一个成熟的国家层面的房地产政策框架来指引我们的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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