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国企“公益化”谈何容易
2011-12-13   作者:浦江潮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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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企改革未来之路在何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日前在“2011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透露,未来的改革会将国企划分为两大类——公益型国企和竞争型国企,公益型国企在经营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垄断,产品定价由政府控制,企业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应经常承受政策性亏损,“在中央层面包括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企业,在地方包括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业”。
  垄断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这是共识也是常识,但说到公益性,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国企的公益性人们谈论较多,而石油石化、电网、通信企业的公益性还是一件新鲜事,至少,人们在现实中并没有从这些垄断国企身上看到公益的影子——别说公益,只要他们能像一般市场化企业那样,以公平交易为原则对待消费者就很不错了。所以,以积极的视角观之,只能把垄断国企“公益化”当作对于未来的期望了。
  公益型国企,毫无疑问,其首要特征应体现在产品及服务的定价,这个定价应以保本或微利为原则,否则就谈不上公益化。眼下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垄断央企的业绩年年“飘红”,显然,他们离“公益化”还很远。民众对央企业绩“飘红”五味杂陈,但对于央企高管而言,业绩就是政绩,同时关乎自身收入——北京师范大学日前发布的报告称,中石油高管薪酬存在严重的激励过度,2007年至2010年中石油高管人均薪酬分别是96.29万元、89.23万元、86.18万元和110.22万元。靠垄断优势取得的业绩,既可为高管政绩增光添彩,又可为自身收入添砖加瓦,垄断国企岂能不与民争利!
  任何企业都有利润最大化、与民争利的冲动,垄断国企亦不例外,但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政府主管部门怎样看待垄断国企的业绩及其与民争利。定价大权掌握在政府部门手里,考核体系由政府部门制定,企业高管由政府部门任命,应该说,政府主管部门对垄断国企拥有“生杀大权”,完全有权、有能力制止他们与民争利。但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景象是:石油巨头一“逼宫”,油价上涨了;电力行业一争斗,电价上涨了;听证会一召开,水价、气价上涨了……政府部门的价格管理仿佛是被垄断国企“管理”着,其目的无非是要保住垄断国企的丰厚利润,使他们“做大做强”。所以,看上去是垄断国企与民争利,其实质是一些政府部门与民争利,要打造公益型国企,关键在于主管部门摆脱与民争利思维惯性,调整坐姿,不要总是坐在垄断国企那一边,而要坐在民众利益这一边,代表垄断国企的出资人——全体民众去监督、管理好垄断国企。
  国资委公布的2010年央企运营数据显示,位居盈利榜前5名的分别是中石油、中移动、中石化、中海油、国家电网,这5家垄断央企2010年的盈利总额超过3000亿元,他们恰恰均属于邵宁副主任所说的公益性国企范围。因此,最值得关注的问题有两个:其一,将这些央企都打造成公益型国企,政府舍得吗?让利与民的决心下了吗?其二,如果一边让垄断国企大赚特赚,一边让他们戴上“公益性国企”的亮丽光环,如此“公益”岂不是糊弄老百姓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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