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启动的2012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优秀实践评选活动上,发布了中国上市公司500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状况研究结果。根据这份研究报告显示,截至今年12月1日,在中国上市公司500强中,有274家在今年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从总数看,似乎情况不赖。随着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被推广和认同,越来越多的企业投入社会责任活动,政府部门也开始推进这方面的制度安排、政策制定和实践引导工作。但根据毕马威2008年的调查,全球前250强企业中,有超过80%的企业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与之相比,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培养还在起步阶段。
如果细看这些报告,在这274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中国上市公司500强企业中,仅149家是自愿发布的,其余125家则是被政府部门要求而强制发布的。在这274份社会责任报告中,有221份是独立报告,其余53家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是整合在财务年报中的。就报告的质量而言,根据安泰学院教授周祖城的研究,不足一半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明确采用了通用的企业社会责任编制标准。还有13家企业在2009年之前是发布过社会责任报告的,但从2010年开始又不发布了。显然,在不少企业眼中,社会责任对于企业是锦上添花的东西,可有可无。
而笔者以为,当前更需要严肃思考的是,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不应该等于做慈善。如果一家企业通过各种为人不齿的手段攫取了暴利的“黑心钱”,再出手阔绰地挥金、散财,做一些资助落后地区、贫困儿童之类的善事,树立了正面的企业公关形象,这就算是履行了社会责任,这无疑不会得到多少公众的好感。
更应引起重视的是,近几年中挑战道德底线的企业行径被频频曝光,缺斤短两、偷工减料,甚至为了谋取利润不惜危害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笔者相信,反复“受伤害”的消费者都会有这样的想法:先不要提有多少可以“济天下”的企业,唯求在本行业内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可以“善其身”的企业能够多一些。如果你的本业都做不好,却要挤出精力和财力去打造负责任的企业公民形象,着实有些“假斯文”的作秀之嫌。而如果每个行业的每一家企业都能恪守本分,那么或许就会少许多需要全社会承担后果的“无头公案”。对于大多数还没有达到“济天下”境界或能力的企业来说,与其做一些与本行八杆子打不到一块儿的善举,不如先把自己的本业做到尽职、尽善、问心无愧,多一点这样负责的企业,社会就会美好很多。
也就是说,尽管社会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和期望不断提高,但真正有积极性和主动性的企业并不多。
而我国社会处于又一个新的转型期,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社会公众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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