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与限购并重方可确保楼市调控见效
2011-12-09   作者:沐籽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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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近日称,未来的房地产调控大方向是以房产税等经济手段来逐步替换“限购令”等行政手段。笔者认为,房产税与限购并重方可确保楼市调控见效,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扩大房产税试点房产税有其必然性。从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来看,房产税的扩大征收是大势所趋,可以合理引导投资者消费房产。
  首先,从时间上来看,房产税在沪渝两地试点即将满一年,其经验教训足以作为其他城市的参考,上海和重庆分属东部和西部城市,两地的样本极具代表性。
  其次,从经验上来看,上海和重庆虽然都试点房产税,两地的税率也都依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征收。不过,重庆率先向存量房开征房产税,而上海在这方面始终没有具体行动。从另一方面来看,上海同时执行了较为严格的限购令,而重庆并没有进行限购。两地的经验既有相似又有不同,适合全国大范围城市的不同需求。
  第三,从房地产调控来看,调控初见成效,多城市房价已经放缓或是停止上涨的脚步,房产税作为房地产市场一项长期稳定的税收,此时进一步推进房产税可以实现房地产市场从调控到常态的平滑过渡,在一定程度上稳定调控成效。
  与房产税相比,带有明显行政色彩的限购令,虽然并非房地产市场长治久安的保障,不过,作为此轮调控最具新意的手段,限购令在很大程度上直接挤出了投资投机资金,促使房地产调控早日见效。
  首先,央行从12月5日,下调了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释放大约4000亿的银行资金,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场的流动性,房地产开发贷和购房贷的紧张程度也随之缓解。限购若在此时退出,翘首等待了一年的投机资金又将大量涌入市场。
  其次,全球经济增长将放缓,多国纷纷下调2012年增长预期,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中国也难独善其身。社科院近日发布的年度宏观经济预测报告预计,2012年我国GDP增长率在8.9%左右。国家信息中心常务副主任王长胜称,明年GDP增速保持8.7%水平。经济增速的放缓带来宏观经济政策放松的预期,限购作为本轮调控的“利器”如当前就退场,则难免房地产市场重回2009年那样的情况出现。
  总之,当前楼市调控还不具备各种政策退出的条件,未来需要落实已有的调控政策,同时还应进一步细化已出台的调控措施,才能遏制房价上涨,巩固宏调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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