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即将召开,小微企业比以往都要关注这次会议释放出的政策信息。这不仅仅因为2011年小微企业面临的生存困境,更是因为近期有可能出台落实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36条”细则,民间投资的政策环境将实现重大转折,小微企业占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生存环境有望得以改善。 今年以来小微企业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无论小微企业发展规模扩张,还是持续经营能力提升,都出现了单纯依靠自身能力难以逾越的瓶颈制约。不但企业发展脚步和节奏放慢,而且不少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个体跌入了生存谷底。出口订单显著减少导致中小外贸企业利润直线下降,再加上人民币持续升值不断挤压和蚕食利润空间,一部分中小外贸企业资金链条断裂而陷入停顿。民营经济抗风险能力不足的天然缺陷暴露无遗。 概括起来,小微企业为代表的民营企业遇到的风险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外部因素持续恶化存在难以预测的诸多变数,不断施压收缩中小外贸企业利润表。在美债危机和欧债危机连续爆发的双重打击下,全球性的宏观经济有可能出现二次探底。这些都加速恶化我国民营企业的外部环境。 另一方面,内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加大。劳动力成本上升态势、本币升值带来的汇兑损失,都成为推高民营企业生产成本,蚕食民营企业微薄利润的主要因素。 更值得一提的是,小微企业自身的局限性也不容忽视。在生产经营状况比较好的时候,绝大多数企业缺乏未雨绸缪的前瞻计划,没有科学安排调度资金使用。一旦经济下行周期出现,银行贷款额度被严格管控,货币政策转向稳健并抑制通胀风险,小微企业生存环境就备受考验。而小微企业长期依赖民间借贷市场,在利率疯狂飙升的条件下,借助高利贷市场融资更令小微企业跌入不堪重负的生存底线。 笔者认为,抓紧推出和落实中小企业“36条”细则,是解开民营经济发展瓶颈的重要举措。这既是从制度上确认小微企业的经济主体地位,也是从财富主体方面对小微企业进行有力保护,更是对民营经济基础地位和落实就业带动作用的确认。如果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能被赋予同样的待遇,有关部门能为民营企业解禁高收益性垄断准入的投资领域,能为民营企业打开体现国民待遇的融资通道,能为民营企业建立不受歧视的经营氛围,能为民营企业创造保障私产安全的政策机制,那么小微企业代表的民营经济将会迎来发展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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