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十年,用商务部长陈德铭的话讲,“中国为入世付出了昂贵的门票,也经历了成长的烦恼。”表象的烦恼,可能体现在一系列贸易摩擦、传统重工业遭受冲击、大量廉价商品挤占国内市场等方面,但笔者认为,中国入世十年,最大的“烦恼”来自于制度变革滞后——这来自于后发优势的对立面,即后发劣势。 今天,回顾中国对入世做出的承诺,平均关税下调了,贸易权放开了,流通领域扩大了……但最重要的,也就是原则上的一个问题,我们做得仍然不够。“中国将对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中国企业、在中国的外国企业和个人给予相同的待遇”,这是中国入世时关于经济政策方面对于国民待遇的承诺,既然是中国企业,自然应包括民营企业。但这些年民企并未借入世的东风发展壮大,反而逐年陷入边缘化的尴尬境地。 当时,用开放带动改革是中国加入WTO的重要战略考量。经济学有个智猪博弈,民营企业好比小猪,外资企业好比大猪,大家希望借助WTO,一起享受国民待遇。因此,笔者曾呼吁入世前的谈判桌上,应有三个代表——国有资本、国际资本和民营资本,但民企的力量显然并未得到有效重视。 2002年开始,中国汽车和房地产业飞速发展,经济过热引致2004年政府开始调控,将正在进入重化工领域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的民营资本全部汇聚到了加工制造业,这直接导致了后来民企在金融危机中创巨痛深。在国企“做大做强”的新奋斗目标下,特别是2006年国资委出台的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电信、能源等七大行业将由国有经济控制,民企在内外资夹攻下生存环境雪上加霜。当经济稍有起伏时,民企困境便首当其冲已成常态化问题,这不能不令我们深思。 笔者认为,正是由于经济发展中对制度变革长期的忽略造成了当前民企生存困局。典型例子便是关于民企的“非公36条”。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非公36条)明确提出,民间资本可“非禁即入”,即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但随后5年,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迟迟没能出台。2010年,政府再次出台鼓励民间资本被称为“新非公36条”的政策,一年多来,相关实施细则仍在研究,一些已出台的细则,比如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机构等,没有很好地落实执行。 展望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环境将愈加复杂。前期支撑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两种红利——WTO红利和人口红利都将逐步消逝,由此带来的两个结果是,潜在增长率的下降和通胀中枢的上升。如果经济增长方式不转型,那么中国经济很可能将遭遇较大麻烦,尤以民企为甚。目前民企对我国GDP的贡献超过60%,企业数量占全国70%以上,解决了85%以上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和90%以上的农村转移就业。民企乱,则必会激起社会不稳定因素,政府显然已未雨绸缪,“十二五”规划强调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是中国经济未来保持可持续增长的保障。 但是,只有经济的改革显然远远不够的。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仅在优化行政管理体制结构等方面,我们就有很长的路要走。再看其他关于民生的改革,实际上政府每年均对于民生有大量的财政支出,但由于行政体制的冗杂导致效率低下,医疗改革困难重重,房地产改革越改越涨,这些现象都在说明,政策“打左灯向右拐”的现象屡见不鲜,政府公信力大受损伤。 笔者认为,伴随着经济的成长,国人的需求正越来越从经济需求转向社会需求、政治需求和心理需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与政府供给不足的矛盾成了当前中国最主要的矛盾,因此迫切需要大力改革去提供综合层面的有效供给。 面对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显然无法再期望另一个“四万亿”出台,那样也不符合调整经济结构的要求,因此,如何破解经济增长困局,只有通过大力深化改革这条路径。“十二五”期间,政治体制的改革应该提速,完善改革程序,特别是建立起公平、公正,透明的改革程序,尽量地遏制权利资本化,来实现初次分配的公平。同时还要通过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通过所得税机制,来实现二次分配的公平。最终使中国从目前类似“丁字型”的两极分化的收入分配结构,过渡到以中产阶层为主的“橄榄形”的收入分配结构。 某种程度上说,是国有资本一家独大,还是更多地重视富有活力的民营资本,是市场经济地位能否巩固、以开放促改革战略能否持续、“包容性增长”能否实现的重要衡量标准。由此,笔者希望,下一个十年,已经开始的增值税改革等措施能进一步深化,加大减税力度,切实保证民企生存空间,令中国经济真正步入快速、平稳、健康的发展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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