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11月中旬,甘肃庆阳宁县米桥乡农民在农田内种植的小麦被乡里派人推倒,并被要求种苹果树。米桥乡乡长称,对于种植苹果树的村民,当地政府给予每亩200元的补贴,但大多数村民称未拿到这笔补贴。
我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然而,甘肃宁县米桥乡,却公然将农民已经种植的小麦推倒,并要求种果树,这本已经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让人更加不解之处还有两点:一是乡里表示种植苹果的,每亩地会给予200元的补贴,而种植农民却大多表示:“没拿到过这笔补贴”。那么很显然,补贴去了哪里,成为悬案。
二是农民不会种苹果树,“也没有技术员提供指导,种下的苹果树很难成活”。难道这就是当地相关政府部门所想要的结果?
依笔者看,毁农田,种果树,是当地政府部门的一种“折腾”。对当地的土质、生长环境、种植苹果收益与风险评估、技术力量支持等相关细节,当地政府部门并未做详细的研究与评价。毁掉农民小麦,强迫种果树,完全就是一个拍脑袋的决策,是执政冒进主义对土地的折腾,是对农民利益的严重侵害。另一方面,强迫种果树背后也是歪曲的政绩观念作祟。农民种果树,三年才挂果,三年内吃什么喝什么?这似乎不是当地政府部门所需要考虑的。而果树是否种活,是否需要技术支持,更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当地政府唯一的关心,恐怕只体现在当地提交给上级部门的相关报表上。这种歪曲的政绩观,大概就是毁农田种果树的深层病根。
对宁县米桥乡的奇怪做法,县国土局副局长承认,强迫农民种果树做法不妥。这种坦然的态度让人欣慰,然而,仅仅是不妥就够了吗?补贴去了哪里?农民损失有多大?全县甚至全国还有多少类似的情况?这些,显然都是需要相关部门仔细追问的。
11月29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提高了92%。在会议中称,大幅度提高扶贫标准,把更多低收入人口纳入扶贫范围,这是社会发展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