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南非德班举行的今年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再次提醒世界,地球环境形势的严峻与发展低碳经济的急迫性。笔者作为金融学者,自然高度关注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在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中,加快发展低碳金融的问题。 低碳金融,是服务于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活动,包括为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提供直接投融资、碳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多方面内容。由于理念、历史、环境、技术等多方面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工业经济结构以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的“两高一资”产业为主。国家当前重点监控的钢铁、建材、石化、有色、化工、电力等高耗能行业,基本上均是我国传统的支柱行业。尽管国家统计局今年2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
2010年全国万元GDP能耗下降了4.01%。但全年能源消费总量32.5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5.9%;煤炭消费量增长5.3%;原油消费量增长12.9%;天然气消费量增长18.2%;电力消费量增长13.1%。可以说,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给资源、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也使我国重化工业在节能降耗、发展低碳经济上蕴藏着巨大潜力。而我国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的一系列政策精神,给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带来了创新和转变金融供给、发展低碳金融的机遇。 不过,当下,中国低碳金融发展仍存在种种瓶颈制约。首先,绿色信贷的概念还并不明确,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在统计银行贷款规模时,也未对绿色贷款单辟通道统计。中国企业对绿色信贷的需求还处于初级阶段,面临着项目融资技术评估的复杂性,银行开展这些项目缺乏人力资源和技术基础。其次,目前银行业调整信贷结构的行为,主要源自于急功近利或规避风险的被动需求,缺乏主动创新低碳金融产品的动力。比如,长期以来银行业与这些高耗能行业已形成密不可分的关系,信贷过快退出这些行业,容易给金融机构带来风险,致使银行迟迟“不敢”退出。再次,我国碳交易市场现在还处于“农贸集市”阶段。2008年,我国相继成立了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和9家碳交易所,迈出了构建碳交易市场的第一步。从2010年起,粤、辽、鄂、陕、滇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八市列入国家低碳试点范围。但是,国内的碳交易所都是地方设立的,没有国家政策引导,发展道路不清晰,这样不仅不能促进我国碳交易市场形成完整产业链,反而搞乱市场秩序,造成资源浪费。另外,京津沪三家交易所,各自都在积极谋求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创新与发展之路,但他们主要还是以清洁能源发展机制为代表的基于项目的交易,而非标准化的合约交易,与欧美真正意义上的碳交易市场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至于碳交易定价权和话语权就更弱。 德班气候变化会议再次把发展低碳经济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中国应乘着德班气候变化会议的“东风”,绷紧低碳金融发展这根弦,紧紧围绕发展低碳经济这个主基调,抓紧行动。 首先,制定低碳金融发展战略规划。未来五年,应将低碳金融发展战略规划列为金融整体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低碳金融发展战略规划,以我国政府承诺的到201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单位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1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重达11.4%这个低碳发展目标为蓝本,全方位推出,梯级推进,从而使我国低碳金融在“十二五”期间能缩短与发达国家间的距离。 其次,加快银行业的低碳金融创新步伐。实现上述低碳发展目标,就必须要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此,商业银行可针对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新医药、生物育种、信息网络、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研发适销对路的金融创新产品,优化信贷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加大配套金融服务和支持,促进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集成、产业集群、要素集约。 再次,分层推进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笔者建议,在目前三大交易所的基础上,按照项目或交易品种的不同有效分工,形成碳排放权交易统一市场体系中的各个项目市场,将各地已建立起来的环境交易平台自然并入各个项目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之中。有些地方企业之间经过产权交易所是排放权交易,在条件具备情况下,一同并入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各项目交易所交易系统。就交易项目而言,林业碳汇因操作成本低、效益好、易施行,应成为整个碳交易市场发展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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