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7日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表示,国务院已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制订校车安全条例,抓紧完善校车标准,做好校车设计、生产、改造、配备等工作,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做好校车工作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多方筹集。要明确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恶性事故要依法严肃处理。 温总理的讲话表明,校车安全的制度框架已经基本成型,长期困扰校车安全的几大难题——缺乏责任主体、缺乏相关标准、缺乏资金来源都有望一一破解。 但这并不意味着校车安全问题将很快得到解决,仅需要建立的法律法规就可能多达几十个,而破解上述三个难题中的任何一个都不简单,需要协调各个方面的关系。 首先校车安全缺乏责任主体。虽然校车安全涉及到多个部委,但国务院并没有对任何一个部委授权监管,严重的责权利不对等,导致没有部委出来承担责任,必须对各个部委之间的分工进行细化,要具体到每一个细节上,否则极易出现特定情况下依然无人负责。 其次校车安全缺乏相关标准。目前国家层面的校车安全标准,只有两个并无太大约束力的条例,而校车制度已超过50年的美国,各项标准加起来不下20条,中国需要一切从头做起。 最后是资金来源,校车制度相对先进的美国经验表明,只有解决了资金来源问题,才能真正地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安全校车,但仅仅把钱投进去是不够的,必须有相应的监管制度,把钱用好,用在刀刃上。 事实上,许多国内的校车生产企业,早就已经看到了这块潜在的市场蛋糕,他们高涨的积极性,一方面值得鼓励,另一方面也要引起重视,将各方筹集来的资金最大效率地投入到校车采购中、对校车的生产和采购环节进行规范,避免让保障孩子安全的校车成为各方逐利的名利场。 近期发生的几起校车事故,已经引起最高层的高度重视,长时间缺位的校车制度,将在最高层的关注下被快速推进。各部门和相关人士在执行中央规定制定细节时,应当尽量地考虑周全,对各个细节反复推敲,只有不停地追问,才能最大效力地发挥有限的国家各级财政的作用。 从这个意义上说,与校车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建设不能操之过急,相关政策的制定者们不妨多深入基层,与普通的老百姓和那些真正在基层长期走访的专家们聊聊,拿出一套可操作性强的方案。 校车安全事关重大,需要快工出细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温总理说的,通过中央、地方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使校车成为学生安全的流动校舍,为孩子们建立起安全无忧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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