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的电梯维修工祖江在维修电梯时意外身亡,记者调查发现,这部电梯是五年前报废而重新上岗,由此揭开了一个报废电梯回收、翻新、贩卖的产业链。 如果把整个社会体系比作人体,诚信体系就如同免疫系统。当它遭到破坏时,社会就会呈现出道德缺失的诸多乱象。例如,引发社会关注的“地沟油”,就是乱象在食品领域的具体体现;而萧山报废电梯重新上岗,就像是电梯领域的“地沟油”。 出了问题,我们往往归咎于制度,但萧山报废电梯借尸还魂而成产业,主要问题不在制度。法律明确规定,有安全隐患的报废电梯不允许再重入市场,但这制止不了犯罪的黑手。电梯悲剧其实在拷问着我们对制度的执行,制度如同医生开出的药方,如果不按方抓药,再好的药方也等于没有。 法律或者制度,不能阻止全部犯罪行为的发生,这在情理之中。但可以通过事前严查、事后究责,对潜在的犯罪形成震慑力,这依赖于监管部门有所作为。但遗憾的是,在道魔之争中,监管部门已经成为一个常见的短板。 在这个电梯的案例中,一个不法的产业链,其实全维系于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院萧山工作站这样一个监管部门。事实上,报废电梯的检测并不困难,专业技术人员只需核对主机、控制柜信息即可判断;而其可能导致的危害直接而重大,这也正是电梯被视为特种设备,并必须定期检验的原因。尽管如此,萧山工作站依然有意避开法定监督检验程序,采用宽松的定期检验的方法使之合法化。这一行为,已经不是简单的不作为,而是与公然犯罪行为沆瀣一气。“我不知道自己买了报废电梯,质监部门的合格报告起了关键作用!”一位电梯用户的控诉更像是对监管部门渎职的拷问。 监管部门如同社会之“肾”,是执法力量的源泉,是标本兼治的核心。所谓强肾固本,监管部门风气的整肃,是一个关系全局的大问题。现实似乎是一个无言的嘲讽。这些年来,我们一再强调“举一反三”,却总是一再跌倒在“监管不力”这同一个坑里。如何改“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对监管部门,我们如何监管? 就在26日,北京地铁4号线电梯事故责任方奥的斯公司声明,将彻底更换“惹祸”螺栓,让公众稍微舒口气,然而萧山“报废电梯重新上岗”的新闻又再敲警钟。这也从另一方面启示我们,除了处理事故个案,更需要有更为细致的面向监管者的制度建设,必须保持“有错必纠、违法必究”的制度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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