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公布的一份文件规定,对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60%的专业,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以就业率这一指标来开出如此硬招,无疑给高校专业设置施加了压力。尽管这一规定的初衷是想激发高校专业提质动力,从而引导高校专业顺应市场需求,实现优胜劣汰、良性发展。然而,对高校专业设置采用如此规定是否妥帖,还是引来一片议论。 早在今年初,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就表示,截至2010年12月底,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7%,较上一年的87%提高了3个百分点。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势下,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逆势飘红,离不开教育部、人社部的努力。然而,人们普遍对这个数字保持了不约而同的警惕:一者,一些高校在就业率上造假早就是不争的事实,有的甚至干脆“挟毕业证书以令学子”;二者,如同“平均工资”一样,从数字统计的角度来看,“被就业”也不是不存在。如此一来,在就业率理论上普遍达到90%以上的时候,还会有“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60%的专业”,也就不足为奇了。 就业率当然不是洪水猛兽,相反,大而无当的高等教育,确实需要和市场、时代对接。然而,在教育改革中,我们看到的是一旦“矫枉”,
往往就容易“过正”。比如一开始习惯了拿教鞭打孩子手心,后来听闻“人本”的理念,忽然老师似乎就成了“奴才”,天天说着些“个个是超能儿童”的话。就业率也是这个道理。找不到工作当然不光彩,但比找不到工作更不光彩的是什么呢?应该是教不出能就业的学生。问题是,这和专业本身有什么关系呢?那些天天叫嚣着“就业率老高”的学校,培养的难道就一定都是社会栋梁吗? 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680万人,就业形势严峻。在这样的形势下,一些关系还是需要及时厘清:一者,大学固然不能离开就业率,但是不是所有的专业都要将就业率写在“脸上”?社会需要产业工人,也需要浪漫诗人,需要脚踏实地的实干家,也需要天马行空的梦想家——这个一刀切的“60%”,在捍卫社会“骨架”的时候,会不会误伤了滋养国民精神的“血肉”?二者,就业率的根本,其实并不仅仅在于大学教育,更在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一个社会能为就业者提供的岗位是既定的,在就业问题上,关键不是所谓“就业观念”,而是“供岗能力”。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即便是欧洲中世纪的大学教育,也以传播知识和研究学问为最高理想,相对超越社会现实。高等教育要就业,但也要为社会提供理性反思和价值构建。但愿就业率不要步了“收视率”的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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