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的全国财政收入已达全年收入91.12%,支出比例仅为69.32%,全国财政支出与超10万亿元的总预算相比,还有3万多亿元的差距。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突击花钱”的提法不科学:原因之一是预算批复时间较晚、项目执行时间较短和支出项目要核实;二是财政支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大类,基本支出比较稳定,项目支出则需视项目进度和质量而定。 的确,中央预算是在每年3月15日左右提交全国人大批准,地方预算也会有一两个月滞后。但从制度上说,为维持政府机关运转,一般会参照上年预算数字予以拨款。至于项目支出,也大体按实施进度分年度拨款,一般不会造成如此大的反差。 更重要的是,这种差异几乎年年如此。2007年各级政府最后一个月花掉了近1.2万亿元,超过全年财政支出金额1/4。2008年12月,政府财政支出金额为超过1.5万亿元,2009年为两万亿元。按统计数据,今年余下近两个月将确定超过3.5万亿元财政资金去向。可预计,明年还会扩大。 这种收支反差的出现,我们觉得有以下原因和对策。 一是对财政收支的监管力度不同。我国财政收支是由财政税务海关三大系统分别进行的,管理力度不同。我国的收入系统主要由国税系统、地税系统、海关系统等负责实施,各级政府对收入进度非常关注,经常强调“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赶前不赶后”,最终形成收入“加速度”。而政府支出分散在成千上万的行政单位中,与收入管理比,支出管理则要宽松些,没有“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说法。 因此,确实会形成“收入越来越快,支出越来越慢”的状况。且短期内不会有大的改变,因为财政部门使用财政支出是“自己人管自己人”,有种天然的信任感,税务部门征收收入则是“自己人管别人”,事先有种“可能有误”的判定,查处起来较严格。这只是财政心理学上的一种推论。希望对财政收支的监管力度要大体一致。 二是预算编制质量有待提高。各单位领导大都希望年初定预算时“多多益善”,放大任务,放宽标准,增加预算。这样就造成单位预算放大。如果是这样,单位负责人要承担责任,因为违背了预算法节约的原则,损失和浪费显而易见。 “放宽预算”又有制度上的支撑。中国一直实行传统的“基数+增长预算”。每年的预算决策都是在上一年拨款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数额,并且结余全部上缴。而更为科学的“零基预算”(每年的预算都从零开始,不考虑上一年的金额),虽早已被广泛认可,却始终没有真正实现。 三是预算结余的降价因素。预算执行过程中,价格下降造成的预算结余,属正常原因,多的钱应上交。应严格按当年价格情况,办多少事,花多少钱;多办事,少花钱。 四是确实节约的有奖。因有关部门采取节约措施,使预算真正节约的,要拿出不超过10%的比例奖励。要用经济手段鼓励节约。这要建立在高度信任的基础上。 要把预算收支关系纳入健康轨道,预算法修改不可再推延。11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目前我们还没看到草案全貌,但得到的消息还是让人高兴的。第一条基本原则是:“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决算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果如所言,则年终突击花钱的现象就会通过公众与审计的监督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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