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盐田区3月时花费160万元翻修当地6座天桥,数月之后,其中5座出现不同程度质量问题,媒体称该项目经层层转包,实际造价仅25万元。深圳官方回应称,该项目不存在转包,25万元仅是劳务费,材料费即已81万元,称出现损坏主要因天气问题。(11月15日《中国青年报》) 建筑领域中,天气已经成为万能的“临时工”,桥垮了,路烂了,地陷了,楼塌了,都是天气所致。随意盘点,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耗资十几亿元建成不到半年的“那达慕”会场主体钢结构坍塌,当地政府承认“个别杆件接料不够规范”,但接着解释为:“因遇到近期骤冷的天气,钢结构罩棚出现较大伸缩而发生塌落”;前不久,武汉卓刀泉立交桥通车仅一年桥面现坑洞,最大一个直径25厘米左右。对此,武汉城投集团称,受天气影响,桥面容易出现裂缝,桥体安全性不存在质量问题。 最令人莫名其妙的,是云南新三公路,试通车第二天即发生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伤。事故发生后,专家称现场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属强降雨诱发的自然灾害。而在坍塌路段尚未修好的情况下,不久,该公路再次出现边坡坍方,导致交通一度中断,此次的理由是“天气干燥”所致。真是雨也塌,旱也塌,那惹事的天气,就像阴魂不散的“临时工”,折腾得公路一刻也不得安宁。 天气是自然因素,似乎具有不可抗力,但其实不然。正如单位临时工也好,正式工也罢,代表的都是集体的利益,都是公器形象,不能因其身份不同而有所区别。天气同样如此,不管是临时性的,还是正式性的,都应当在预料之中,在设计之内。比如,明明知道所在区域属于地震灾区,却偏偏没有防震级数,这就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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