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引发社会关注的一系列财政热点问题,昨天(11月15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集中解答。对于媒体报道的部分单位年底乱花钱现象,这位负责人说,要坚决制止“年底突击花钱”。 笔者认为制止“年底突击花钱”不能一概而论。倘若到了年底在公共服务投入、改善民生福祉上还有预算资金拨付不到位的话,必须坚决执行到位,不能因制止“年底突击花钱”而打折扣;倘若有些行政机关在财政预算内还有“余钱剩米”花不完、吃不了的话,则应该在坚决制止其年底突击乱花钱的同时,将其都调整到改善公共服务、增加民生福祉中去。 制止“年底突击花钱”,重点要放在行政机关年底乱花钱上,严防其将“余钱剩米”花到推高行政运行成本和三公消费中去。我国行政运行成本过高、三公支出过大,在很大程度上挤占了公共服务和民生投入,这无疑与财政预算编制不合理有关,也是使得某些行政机关在年底有“余钱剩米”而突击乱花钱的主要原因。因而只有将其“余钱剩米”调整到公共服务和民生投入中去,才能使财政分配回归公平合理,也才能真正制止行政机关年底突击乱花钱。 近些年来,虽然随着财政收入持续大幅增长,公共财政在教育、医疗、社保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投入上有所增加,九年义务教育实现学杂费全免,医疗卫生投入也在逐渐增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都在启动并向全覆盖方向发展,但其“起步价”还很低,保障程度并不高,其实际需要与财政投入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还有很多中低收入者在为子女上不起大学、看不起病而发愁,尤其是到了年底,那些低收入人群因保障程度低,也有的过不好年。将行政机关的“余钱剩米”调整用于扶贫济困,岂不是入情入理?这样的“年底突击花钱”又有何妨?! 尽管随着财政预算公开的深入推进,今年已有90多家中央部门公布了三公经费,地方政府公开三公经费也在随之跟进,北京、上海、陕西等省级政府部门已公开了三公经费,但是在公开的基础上如何削减、压缩三公经费却尚未见有实质性的进展,这也许是某些行政机关到了年底尚有“余钱剩米”而突击乱花钱的一个原因所在。若是能将其“余钱剩米”调整到公共服务和民生投入中去,也是削减、压缩三公经费的一种姿态。这样可使一直期待三公经费公开、压缩三公经费的公众不至于太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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