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篇“财政部驳我国税负痛苦世界第二”的报道,再一次在税收理论界乃至普通百姓当中掀起一场关于中国税负高低的争辩。 《福布斯》杂志从2005年开始每两年进行一次全球税收痛苦指数排名,中国两次被排在第二位,成为在税收方面仅次于法国的最“痛苦”国家。 关于“税收痛苦指数”的科学性,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实际上,《福布斯》将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富税、雇主缴纳的社会保障税、雇员缴纳的社会保障税和增值税六大税种的最高一档名义税率相加得出“税收痛苦指数”,确实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将最高一档税率纳入“税收痛苦指数”,得出来的数值显然不适用一般纳税人。例如,我国个税最高税率为45%,但真正按这档边际税率纳税的不超过纳税人的0.2%。如果说,45%的边际税率让这0.2%的纳税人感到“痛苦”,那么绝大多数纳税人是感受不到这种“痛苦”程度的。 其实,《福布斯》编制“税收痛苦指数”的目的并不是要衡量各国税负高低,而是想用来评价各国的税收政策是否会吸引(或驱赶)资本和人才。而在我国,许多人误将这个“税收痛苦指数”与税负挂钩,认为“税收痛苦指数”高,税负就一定重。 那么,中国的税负到底重不重? 判断中国的税负重不重,有两点比较重要:一是宏观税负指标(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高不高,二是民众从政府使用税款中的受益大不大。 从国际比较看,我国的宏观税负指标确实比发达国家要低。例如,2010年我国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为18.25%,如果加上社保缴费收入,占GDP比重为21.9%。与发达国家同口径数据相比,这个税负水平明显是偏低的。 考察税负的轻重还要看民众在政府用税过程中的受益情况。如果宏观税负指标不高,但民众从政府的财政支出中受益更小,那么税负就属于重的。也就是说,税负(指标)高低与税负轻重并不完全是一回事。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民众在政府用税过程中的受益程度不好精确度量。而且,百姓一般是从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政府民生支出中直接感受自己的受益,而从国防、经济建设、行政管理等项支出中的受益则不易感受到。这样一来,当财政的民生支出规模较小时,百姓往往觉得没有在政府的用税过程中直接受益,因此也会感到税负较重。 我国目前就面临这个问题。民众在谈论税负时普遍感到过重,其中最主要原因是政府的用税重点与发达国家不同。姑且引用一下IMF的数据,我国财政支出中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的部分仅占29.3%,而发达国家这一比重一般都在60%以上。 民众对税负的看法也在客观上要求政府不断完善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税收的使用效率,使税款最大程度地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另一方面,财政支出结构转型过程中,也势必要求国家的宏观税负逐步提高,但这种伴随着民众直接受益不断增加的税负上升是一个良性过程,并不会给民众增加“税收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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