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换届以后,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所期盼的“新官上任三把火”终于烧了起来。日前,证监会推出一项新政,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由此开始,上市公司的分红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开始在中国资本市场得到落实。这被作为中国证监会新任领导保护投资者利益、提升市场投资价值的一项重要措施,得到了广泛的好评。在这项制度公布以后,最新进行新股发行的几家公司在其刚公布的招股说明书中,都已对红利分配做出了承诺,普遍表示在上市以后都将每年进行不低于10%的红利分配,其中最给力的一家表示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将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25%. 其实,对于这些公司来说,做出这样的承诺,是一件相当危险的事。市场经营到处存在风险,谁能保证公司在未来不遭受意外的失败,导致颗粒无收?到时候无法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又如何兑现这种带有法律性质的承诺?如果一个公司确实能够保证永远赚钱,那它又有什么必要向社会募资,把滚滚财源分割给素不相识的所谓“投资者”?实际上,股票投资的魅力就在于它的不确定性,如果一个公司锁定了每一年的利润分配,那它实际上已经变形为公司债券,其预知的投资收益也就使其投资魅力相应降低了。 可以相信的一点是,这些公司在做出这样的承诺以后,它们的这个承诺理所当然地会被其保荐人作为一个强劲的理由,使其新股发行定价狠狠地提升一段,从而获得更多的已经被市场高度质疑的超募资金,将来的现金分配,无非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对公司来说仍是一桩一本万利的买卖。但即便有这样一连串的疑问,我们仍然需要对这些勇于做出红利分配承诺的公司脱帽致敬。这是因为,长期以来盛行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圈钱风潮,早已使上市公司忘记了还要向股东进行红利分配这件事,上市公司从投资者中攫取的资金与其回报给投资者的现金分配严重不对等,使中国资本市场沦为一个严重扭曲的赌场。从这一点来说,证监会推出强制分红的措施,确实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确立投资者回报意识,恢复资本市场的本来面目。 但是,我们在肯定证监会此次推出的这一举措的同时,还必须看到其给市场带来的一个问题,这毕竟是证监会利用其手中的权力对市场进行的一种行政干预。就这一点来说,它与正在房地产市场上推行并且收到立竿见影效果的商品房限购政策有异曲同工之妙。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在投机势力的包抄下,严重背离了其住房保障功能,在从去年开始的调控中,政府先期推出的政策因为较为温和而收效不大,直至推出非市场手段的限购政策,才使投机势力受到了釜底抽薪般的打击,市场终于开始出现拐点。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限购政策显示了它的威力,但这毕竟是政府对市场的一种行政干预,就像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所称,这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政策”。 同样的道理,现在对上市公司所实施的强制分红政策,也只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政策”。按理来说,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并不限于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毕竟会使公司的现金流大幅减少,当一个公司处于高速发展之中的时候,将现金集中起来进行再投资可能会使公司收获更多的利润,从长远来看能够让股东得到更多的利益。而且,除现金分红以外,公司还可以向股东送股,甚至以优惠价配股也可视为对老股东利益的一种照顾。而决定一个公司是否进行现金分红,以什么形式回报股东的最高机关,应该是公司的股东大会,现在由股市管理部门做出刚性的统一规定,实际上剥夺了股东大会的这一权力。但是,高度投机的A股市场,早已使这一基本的股市投资原理被抛到了九霄云外,以至于管理部门不得不祭起行政干预的法宝,就像在房地产市场上不得不实行限购一样。 强制分红政策的出台,与房地产市场上的限购政策一样,说明我国的市场发育还很不成熟,政府如果放松管理,投机势力就会“啸聚山林”,对市场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从而干扰宏观经济的良性运行。但是,目前出台的强制分红、限购之类的政策,又使政府深深地陷入微观经济的日常运行之中,从长远来说是不利于市场健康发展的。胡锦涛总书记12日在夏威夷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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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表示,中国将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这是一个正确的方向,但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政府付出艰巨的努力。就房地产市场来说,政府需要放弃利用这个市场来拉动经济甚至创收地方财政的功利心态,让市场定位于满足民众安居需求的基本功能。而就股市来说,最为重要的是政府需要改变利用股市帮助企业圈钱的思维定势,负起切实的监管之责。只要政府能够摆脱来自市场的利益纠缠,站在公正的立场管理市场,那么,它就具备了减少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条件。否则,它就只能陷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困境之中,今天出一个限购政策,明天出一个强制分红政策,永远是一个“救火队长”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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