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不能只是罚款
2011-11-11   作者:盛大林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盛大林

  据央视《新闻30分》9日报道,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证实,已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报道称,查明两公司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涉嫌垄断。若事实成立,上述两家企业或被处数亿至数十亿元的巨额罚款。
  《反垄断法》已经施行3年多了,至今没有一家公司因为垄断而受到处罚。如果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真的被罚款,那将是《反垄断法》施行以来的首张罚单。
  不过,不少网友对此次反垄断行动持观望或置疑的态度。有人怀疑这种以罚了之的查处能否给消费者带来实惠……
  其实,《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原来,罚款只是一种辅助处罚措施,主要的处罚应该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反垄断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而不是为了增加罚没收入。因此,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在反垄断调查中应该把重点放在促进竞争上,而不能光想着罚款。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反垄断之剑不能仅挥向电信领域 2011-11-10
· 调查电信巨头,反垄断“动真格” 2011-11-10
· 反垄断之剑不能仅挥向电信领域 2011-11-10
· 以反垄断之剑为经济转型开路 2011-11-10
频道精选:
·[财智]肯德基曝炸鸡油4天一换 陷食品安全N重门·[财智]忽悠不断 黑幕频现,券商能否被信任
·[思想]周继坚:别让“陆地思维”毁了渤海湾·[思想]钮文新:紧缩货币“弊端”凸显
·[读书]《五常学经济》·[读书]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