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不宜排名
2011-11-10   作者:王健林(万达集团董事长)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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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社会责任无法排名。企业有大有小,行业千差万别,不同大小、不同行业企业无法用同一个标准评价。
  日前,从媒体看到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1年《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我认为,这份蓝皮书没有真实反映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状况,容易误导社会舆论,仅指出以下几点错误:
  一、国家多次要求禁止各种名目的排名排序活动,这份报告尽管打着企业社会责任的招牌,说着公益的话语,但实质仍是评比排名。
  二、企业社会责任无法排名。企业有大有小,行业千差万别,不同大小、不同行业企业无法用同一个标准评价。比如,利润千亿的垄断央企和辛苦一年挣几十万的民营企业怎能比较。又比如,拿环保企业和煤炭企业比,无论煤炭企业怎么努力承担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恐怕也好不到哪里去。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是极其复杂的工程,尽管可以根据国际上的标准做一些综合评价,但决不能采用评分排名的办法论证企业社会责任的好坏。
  三、蓝皮书没有真实反映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状况。中国有900多万家企业,蓝皮书仅选取300家进行评价,这么小的样本数量,不可能真实全面地反映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状况。即便综合评价,也应在同行业内的企业中进行,而且每个行业必须保证相当数量的企业参评,这样真实性才有保证。
  四、对民营企业评价不公。蓝皮书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推进力度停滞不前”。做出这样的评价是不严肃的。去年,全国政协、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均有正式报告,指出民营企业广泛开展的创先争优、感恩行动等活动取得显著效果,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有较大进步,企业形象明显改进。难道说上述几个部门的评价错了?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很多方面,其中慈善捐赠是主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这些重大自然灾害中,捐款排前几位的基本都是民营企业,怎能说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停滞不前?此外,天价酒、天价灯、天价度假村这些丑闻均出自央企而不是民企,又如何证明央企社会责任明显好于民营企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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