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日前撰文指出,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呈快速增长态势。与此同时,房产税试点、资源税改革相继启动,税制改革稳步推进。每一项税收新政的出台都会引起社会热议,甚至引发“税感焦虑”。 今年2月,《瞭望》发表文章认为中国进入“税感”时代,人们对税收越来越敏感,反应也较强烈。《瞭望》文章提出的命题——“税感反应”,得到社会认同,并产生强烈反响。现在,《人民日报》又提出“税感焦虑”,进一步说明国人对税收不仅是敏感,还包含反思、表达、质疑、监督等权利意识。 人们的“税收焦虑”,概括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税收负担焦虑。针对中国的税负是否重的问题,近期有不少争议,这足以说明,国人对税负增加表现出的焦虑感。月均30%左右的税收增幅、10万亿规模的年财政收入等数据,客观上加剧了人们这一心理。 二是税收权利焦虑。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但是在税收领域,多强调纳税人自觉缴纳“皇粮”的义务,而忽视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根据“立法法”规定,涉及公民基本财产权的税收立法,应由全国人大行使立法权。但是,目前19种开征税种中,只有三个税种为全国人大立法,其余都是以国务院条例形式开征,特别是占据税收收入70%左右的三大流转税也是如此。人们感到自己的权利没有被尊重,知情权、监督权和同意权都未完全实现。 三是税收公平焦虑。税收是国家对公民财产权的无偿征用,如果没有公平机制,人们就会对征税产生对抗,引起社会矛盾。但是,目前的税收制度,尚未完全做到公平。比如,个人所得税法,普通居民承担了65%以上的个人税收,出现逆向调节现象。 四是税收用途焦虑。据新华社报道,温家宝6日晚在俄罗斯表示,今年经济发展快,企业效益好,财政增收和超收的幅度比较大,如何把这些钱花好是全国人民关注的一件大事,财政取之于民,要用之于民。但是,由于财政预算的不健全、执行的不透明,让人们对税收的用途产生焦虑。 《人民日报》提出“税感焦虑”,说明我们的官方层面并没有回避人们的“税感焦虑”。从“税感反应”到“税感焦虑”,我们期望下一步“税感尊重”成为新的替代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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