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指挥下,浙江、天津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同时展开抓捕行动。各地公安机关现场查获“茅台”、“五粮液”等十多个知名品牌假酒1.4万瓶,另外查获的假酒制作材料可以制造市值将超过30亿元的假酒。专家指出,假酒的利润率最高可以达到2000%。 依据马克思对资本追逐利润的描述:“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会铤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资本便会践踏世间一切”。2000%早已超出了马克思对一切暴利的描述,在这样的暴利面前,一切传统的认识都会崩溃。目前这种单纯依靠法律,依靠执法者进行一场场运动式执法,已经很难遏制假酒的存在。 一是暴利让制假者失去了理性,一方面不惜触犯法律威严,另一方面又对制假手段大加改进。为了制造假茅台,造假者甚至将高毒性农药敌敌畏用作原料,并且称:“加入这种农药的假酒,在口味上更逼近真茅台”。如此触目惊心的制假行为,加上“真瓶装假酒”、“高仿真包装”、足以以假乱真的“勾兑调试”,让相关部门“鉴定假酒比真酒都难”,普通购买者更是云里雾里。 二是执法的无法常态化,惩罚的相对过低,无疑壮了造假者的胆。本来造假者为了利润已经不惜一切,一些执法部门时松时紧、统一行动的运动式执法弊端更让他们钻了空子,捞一把就跑,让假酒成为“小作坊大买卖”、“低成本高利润”的代名词。 三是市场需求和中国传统酒文化的影响。假酒特别是名牌假酒的大量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中国酒文化的影响。无论是“一醉解千愁”、“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文人式放纵,还是“无酒不成席”的普通老百姓传统思想,亦或者是“交情深、一口闷;交情浅,舔一舔”的交友标准,还是“孝敬领导酒先行”的人际关系含义,其中无不包含着长期以来形成的酒文化。至于喝下肚子的名贵酒,到底是真酒还是假酒,只要不喝出生命健康危险,恐怕少有消费者或送礼者去较真。 在2010年1-11月,全国白酒产量为791.6万吨的情况下,在中国人“每年喝酒喝掉一个西湖”的形象比喻中,我们又换来了什么样的喝酒结果呢?比如酒精中毒,2011年春节期间,仅北京,就发生酒精中毒事件353人次;比如严肃法律亦难以遏制的酒后驾车;比如酒壮色胆,频频发生的官员猥亵女童,奸污下属,调戏娱乐场所服务人员事件等。 假酒已经不单纯是一个违法现象,它与暴利驱使、执法真空甚至中国传统酒文化均有关系。打假酒,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加重违法惩处,但消除假酒的暴利空间、市场需求,改变国人的酒文化认知,恐怕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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