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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1 期 2011.11.1  

楼市“限购令”,大限将至?
  近日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限购政策是不得已才采取的办法,待住房信息完善后,就不必再采取限购这种行政色彩浓厚的办法。此言引发舆论对限购政策退出时机是否成熟的讨论。有人认为政府对楼市的管理,更多应采取市场化的原则,城市住房限购令应取消。也有人认为,当前房地产宏观调控刚见成效就放宽限购,将使得调控努力前功尽弃。

李一戈:行政调控应适可而止
舒圣祥:此时放宽限购将使调控前功尽弃
 
虽然各地出台“限购令”的初衷,是为了抑制投资投机行为,遏制房价上涨,我对此表示理解,但并不表示这种行政调控措施在法理上站得住脚。[详情] 作为行政手段的限购政策终有一天会退出,但显然不是现在。那应该等到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好、保障房建设计划全部落实到位的那一天。[详情]
     韩哲:限购政策应及早择机退出      
  既然我们要求这些“很受伤”的业主尊重价格有涨有跌的市场规律,那么政策方面也要尊重价格配置资源的市场规律。   目前取消限购令,无异于自取其败,调控主导者自取其辱。等到有一天,房产税可以顺利推出了,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改革也就成功了一半。  
     昆明张三:调楼市不能一“限”了之      
  似乎市场经济环境下只有通过像限购这样的抑制消费政策才能稳住价格,但结果是,“越限越涨”在上半年依然表现突出。   本轮房地产调控的思路,是通过短期行政手段压制需求,为房地产市场相关制度建设赢取时间,而限购政策无疑是这一思路的核心政策。  
     伊歌:限购出于无奈正本还需清源      
  如果不是近一年来货币政策逐步收紧水喉,不是一些大中城市的房价已令地方政府高处不胜寒;出于无奈的“限购令”,未必能起到“一些作用”。   在现行限购政策下,反映了更真实的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当前房价的下跌,只不过是清除前期投机成分之后的一种回归。  
易宪容:一当前的争论,并非要取消住房市场限购令及限价令,而是要加大房地产的市场化改革步伐。[详情]
徐立凡:相对于限购的刚性,税收手段可以起到更适合的市场导向作用。[详情]
 
吴江:政策的朝令夕改、摇摆不定,才是对市场破坏性最大的行政干预。[详情]
 
  于文军:调控之手不能松软,要紧些,再紧些。[详情]
 
余丰慧:为何说限购令是
“不得已办法”?[详情]
经济参考网综合,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 责任编辑/美编:张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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