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从出台那一刻起就备受瞩目,近日住建部部长姜伟新的一席话更是再一次掀起对其讨论高峰。他表示,限购政策是不得已才采取的办法,待住房信息完善后,就不必再采取限购这种行政色彩浓厚的办法,并指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提出的更多采取税收的办法是对的。此言一出,顿时激起千层浪,各方纷纷推测,住建部言下之意是否限购令即将退出,而由房产税取而代之。 限购令自去年出台起就饱受争议,关于限购令是走回头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甚至违宪等等声音几乎从未停息。政府的宏观调控一般有两种形式,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是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来进行调控,常用的信贷、财税政策均属此列;行政手段则是通过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命令、规定等行政措施来调节和管理经济,限购令就是一种行政手段。政府调控一般以经济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后者具权威性和强制性,见效快但副作用大,通常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才会十分谨慎地使用。近几年房价暴涨,市场扭曲失灵,政府用了不少经济手段都没能抑制住房价狂飙的势头,而此时房地产泡沫已被吹大至极危险的状况,要把房价按下来,只好用上限购这剂“猛药”,说是不得已而出台,算是一句实话。 但“是药三分毒”,何况是限购这样的“猛药”,只能在病情凶猛时使用,长期服用不仅不能养生还会造成很大危害。如吴晓灵所言,长期采取限购政策是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相悖的。限购的性质已注定其不可能长命百岁,甚嚣尘上的“永不退出论”站不住脚。 限购本非长策,房产税可说是大势所趋,即使争议不断,但官方态度仍一直是坚持限购,住建部何以在此时高调放出取消限购的风声?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千方百计逃避限购,限购拓展至二三线城市受阻,地方政府对限购的“抵抗”从隐性逐渐变成显性;楼市遭遇量价齐跌,房地产开发商对限购抵触情绪极大;某些扛不住的开发商开始打折促销,此前以贵价买楼的业主大砸售楼部掀起退房潮;对限购去留的争议甚嚣尘上,各方剑拔弩张,矛盾一触即发。此时住建部吹风取消限购,表明了限购非长期的态度,解除了一些疑虑,为此后的政策做铺垫,更重要的是安抚各方情绪,让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揣着取消限购的盼头,有助于缓解紧张的气氛,稳住局面。 耐人寻味的是,住建部提出取消限购的前提条件是完善住房信息,两者乍看似乎没什么关系。但仔细一想,如果可以全国联网确定一个家庭在全国各地拥有的住房总数,制定按拥有房子数量递增的房产税率,或许可以抑制投机性炒房,这样,完善住房信息就成为推行房产税的一个配套条件。但是,现在房产税试点的上海和重庆效果不佳,如果说这两个单独试点无法显示全国联网推行的效果,那可以把眼光放到实行类似税收政策的香港和美国,这两者均没能逃过房价暴涨、房地产泡沫的命运,因此,房产税本身是否能有效抑制房价已然存疑。再者,中国房地产市场向来不是一个市场化的市场,地方政府早已因过度依赖土地收益而被房地产行业绑架,在双方成为利益共同体的情况下,市场十分扭曲,即使房产税本身在市场化市场里确实有效,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发挥功效还是一个很大的疑问。 这几个月一二线城市房价刚刚停涨有轻微下跌,而三四线城市房价仍在高速上涨,房地产调控只说是初步见效。如果在没有找到有效的取代政策前就取消限购令,房价很可能报复性地再度暴涨。而现在,房产税未必是能取代限购令有效抑制房价的政策,限购令的取消却以房产税的配套条件是否齐备作为标准,岂不怪哉? 根据姜伟新的具体表述,如果住房信息系统建立起来,再加上银行系统、财政系统、税务系统的一些信息,以及公安的一些信息系统,统一起来到一个平台上,才能取消限购。现在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准备先在40个城市进行试点,但进行得并不顺利,要把系统真的建立起来需要十年甚至几十年都不足为奇,如果真要到系统建好才取消限购真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而建立住房信息系统的时间不确定性,或许正是住建部强调其为取消限购前提条件的原因———只要系统一日未完善,不取消限购都可理直气壮。 住建部此番言论,既以取消限购的表态安抚了各方情绪,又以完善住房信息的前提条件为限购的退出时间造就了无限可能,真可谓“两全之策”。只是,盼着取消限购的人就有得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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