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勿为细节缺失所伤
2011-10-28   作者:楚唐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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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备受关注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在国家质检总局举行。由消费者、汽车经销商、生产商等在内的16位听证代表一致表示欢迎或支持汽车三包规定,希望能尽快出台。
  自9月21日汽车三包规定征求意见稿出台以来,虽然部分汽车生产、经销商强烈反对,认为现在出台三包的时机还不成熟,但在听证会上,只有一位经销商表示,法律出台时应有宽限期,以便他们有应对时间。对此,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
  彬表示,“肯定会有一个宽限期,而且新规定不会涉及既往,只针对发布之日起的汽车产品”。
  原本以为会充满博弈的听证会却意见高度一致,个中缘由值得品味。一方面,汽车三包是形势使然。在经过超常发展期后,汽车业已进入买方市场时代。消费者主权较以往有实质性提高。若继续以各种方式拖延阻滞三包规定出台,不仅与形势不符,还可能造成市场损失,生产商不得不对此有所顾忌。另一方面,三包规定多数针对的是经销商,与生产商关联度不大,但此次听证会只有一位经销商代表,缺乏博弈的充分条件。而最重要的一点或许是,新规定只针对发布之日起的新产品,存量产品的既有利益格局不会被搅动。在这种情况下,30天退换期限是不是太短、鉴定机构是否能独立行事、退换汽车细节等问题,并未成为听证会的焦点。
  尽管汽车三包是大势所趋,听证会上的“一致”也令消费者欣喜,但要看到,无博弈的听证会不代表各方利益都已充分考虑到位,操作细节都已清晰。这其实意味着,三包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要么是消费者和经销商的利益可能受损,要么是有漏洞可钻。
  中国已是第一汽车消费大国,汽车消费已经成为居民的主要消费支出。一个有法可依、便于执行的三包规定,对于汽车业的长久发展、消费环境的改善都意义重大。汽车三包规定即将出台,固然是可喜的一步,但听证会上存留的细节缺失,仍需尽快补足。
  许多事实表明,好的立意并不能保证政策达到预期效果,决定最终成效的往往是细节。因此,在看到汽车三包制度建设新进步的同时,更需看到相关操作细节的出台。消费者,仍在继续“听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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