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研究开征环保税等。不过,《意见》中对于环保税开征的范围和征收方法并无具体表述。根据媒体援引内部人士的消息,通过税收减少汽车尾气污染将是环保税的重点目标。 中央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即提出,今后五年将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实施排放总量控制。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上半年环保部对各省区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果的核查显示,前三种污染物的排放量都有了明显下降,唯独最后一项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升,排放总量较之2010年同期增长了6.17%。 国内外研究表明,除电力、水泥等生产企业的废气排放外,汽车尾气排放也是氮氧化物的重要来源。就此意义而言,管住机动车的尾气无疑是降低氮氧化物的重要途径。然而,在笔者看来,环保税在减少尾气排放方面作用有限: 首先,在管住汽车尾气方面,环保税与现有的燃油税存在一个重复课税的问题。2008年12月我国推出燃油税时,当时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就强调,燃油税改革有利于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结构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从国际经验来看,广义上的环保税本来就囊括了燃油税。如瑞典、荷兰和丹麦等欧洲国家的环保税体系中,排在第一位的往往就是燃油税。因此,在已经开征燃油税的情况下,再增加一个功能雷同的税种,等于是在变相提高燃油税。 其次,靠税收杠杆管住汽车尾气的效果值得怀疑。其实,自2010年以来,即便不考虑税的因素,单是国内成品油价格就已多次上调,从今年上半年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仍大幅增长这一事实看,油价上涨和燃油税双重夹击显然未能有效降低汽车尾气排放。有两个原因或许可以解释这一现象:第一,部分人对油价和税率根本不敏感,如大量不合理使用的公车;第二,另一部分人虽然对此敏感,却无法减少每日必要的出行需要,如在大城市偏远地带的购房者。 再次,要管住汽车尾气排放,环保税绝不是唯一手段。一些国家规定,达到欧Ⅴ排放标准的汽车可免除环保税,如此既可以达到改善环境的作用,又可激励生产商开发高标准车;而我国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比发达国家落后10年,允许排放的氮氧化物浓度比欧洲国家高出三倍,如此宽松的排放标准是导致我国城市空气污浊不堪的重要原因。因此,更为可行的办法,一是实行严格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强制汽车生产商安装低氮燃烧器和机外净化器;二是鼓励推广清洁燃料和新能源车。此外,限制公车规模、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推动节能减排的公民社会运动等都是不可或缺的环节。 最后,即便真要开征一个针对汽车尾气的环保税,也应明确税收用途。如果只是为了充实地方财政的“钱袋子”,则大可不必上升到保护地球的道德高度;而如果是为了补贴消费者,支持他们购买环保、节能的轿车和农用车,倒不失为可行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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