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菜不该成“老大难”
2011-10-20   作者:北岸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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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小区门口的街边菜摊又被取缔了。近日,为迎接文明城市卫生检查,这条街道两侧楼房的墙被涂上了漂亮的图案,“碍事”的菜摊拆掉了,街道比以前敞亮了许多。可是,小区上千户居民的买菜又成了问题。
  实际上,这个菜摊已经被取缔过一次了。去年,小区危楼改造,这个菜摊原先紧挨着一栋旧楼的外墙。楼房要维修,小摊只得拆除。事后,原处种上了整齐的绿篱,小摊没了生存之地。当然,小区有需求,菜摊就少不了。很快,小菜贩换了个地方,重新支起了棚子,青菜、萝卜、土豆……照样卖得红火。而今,小菜摊遭遇卫生检查,又得停业了。
  这些年,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社区广场、街心花园越建越多,小区越来越漂亮,可是,老百姓“买菜难”的问题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在环境治理、文明建设等口号下,原本就“隐蔽”在楼后、街角的小菜摊动辄被取缔、清理,居民买菜,只能到超市、商场。这不仅离家较远,而且价格偏高,新鲜度也大打折扣。当然,城市里也有一些蔬菜批发市场,但一般处在城乡结合部,只能在周末、节假日等时间集中采购,应付日常生活,“远水解不了近渴”。
  买菜成了“老大难”,说到底,还是经营网点的数量不足。根据相关规定,新建小区都有配套菜场等规划,但大都交给开发商管理、建设。长期以来,开发商受利益驱使,对规划中的配套设施,真正兑现的寥寥无几。比如,有报道称,在广州珠江新城,这个常住人口超过10万、就业人口超过20万的广州“心脏”,原本规划了10多处菜场,但直到去年,只落实了两处。这怎么能满足居民需求?
  而在一些老旧的小区,由于原本就缺少菜场规划,游走摊贩就成了小区蔬菜的主要供应商。这些小贩生存在社区边缘,随时都可能被撵走,居民生活的便利性难以保障,生活质量深受影响。
  蔬菜是品种多、消费量大的生鲜食品,就近得到服务是便民的基本要求。满足百姓蔬菜消费需求,不能一股脑儿把菜场搬进超市,而应因地制宜,灵活采取多种形式。
  首先,在新建小区,应严格落实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对菜场等这类公益性配套,不能完全交给开发商,政府要严格督办,抓好落实。其次,在一些老旧社区,可由街道、居委会和业主共同协商,适当引入规范菜场,让游走摊贩固定下来,为居民提供长期服务。城管等不应一味对小商贩搞简单的打击清理,而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适当的规范管理和疏导,允许多种形式的经营合法存在。
  买菜何时不再成为“老大难”,表面看是解决居民的生活需求问题,实际上也是城市管理者对宜居的认识问题。漂亮的市容是宜居,便利的生活更是宜居。一座真正宜居的城市,理应给菜场、便民店等公共服务设施充分的重视,给小商贩、小摊点足够的生存空间。人们的生活更便利,城市才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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