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对消费者的双倍赔偿和269万元罚款,承担停业整顿带来的经济损失,加上数名涉案人员被刑拘、逮捕,令重庆沃尔玛因“假绿猪肉事件”饱尝了经济苦头,并严重透支了商业信誉。至此,该事件以正义获胜收官。 蓄意长期大规模销售假冒商品,欺骗消费者,重庆沃尔玛得到的理应不止于道德谴责。重庆市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对沃尔玛予以经济处罚并追究刑责,彰显了监管部门的责任和决心。 如果不考虑重庆工商部门同时透露出来的以下相关信息,“假绿猪肉事件”便只是一起普通的经济违法处罚案例: 进入重庆5年间,沃尔玛已因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等行为,被工商部门处罚了21次;2011年以来,针对沃尔玛经营中的问题,重庆各级工商部门先后发出94次行政指导意见,下达责令改正通知7次,仍然陆续发生了用过期板鸭加工食品销售案、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销售案。 作为全球零售业翘楚、国际知名品牌的沃尔玛,其中国重庆分店居然是个屡教不改的“惯犯”,是缺少道德血液的商家!真正令人关注和惊叹的地方,大约就在于这种强烈反差。 从网上公众的议论看,多数人将此归结为“越淮而枳”现象在现实当中的又一次上演。 那么,过去几年间,是谁纵容了重庆沃尔玛? 由重庆沃尔玛5年间面对处罚的从容表现来看,相当数量的消费者并未因为沃尔玛的劣迹而将货币选票转投他处。
“上帝”的容忍,是沃尔玛违法的“动力源泉”; 沃尔玛中国公司近几年在绿化供应链方面颇造了一番声势,却挡不住其旗下企业销售假绿猪肉,自然也难辞其咎; 对沃尔玛最具强制力的重庆市场监管部门数次处罚、指导、责令整改,居然不能令沃尔玛在违法道路上回头。如果不是执法不力,就是法律本身无法从根本上扼制商业恶行。总之,或者主观上或者客观上,监管者纵容了沃尔玛。 然而,以上这些并非问题症结的全部。 事实上,消费者理性不应当受到怀疑,他们之所以仍然把货币选票投给沃尔玛,无非证明沃尔玛还能够获得相对信任。问题的另一面便是,其他商家的信誉更加可疑。 近两年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不同场合数次强调,企业家身上应当流淌着道德的血液。他曾表示,诚信和道德是现代社会应该解决的紧迫问题。 一个最近公布的消息可以佐证温总理所感受到的“紧迫”: 据公安部上周通报,通过“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短短45天时间,全国共查破各类案件3.6万余起,查处“四黑”(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场所7165个,抓获涉案人员1.7万余人。 “某个人必定显得该受惩罚,如果他看来是适当且被认可的怨恨对象。”在谈及这个观点的同时,《道德情操论》作者亚当·斯密认为,道德感其实是有弹性的。 如果社会上横行着大量更加可恶的商人,相对不太可恶的商人便会获得道德谅解。在法律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层面,应当也存在着同样的逻辑。 所以,在讨论是谁纵容了沃尔玛问题时,是不是应当追问一句:我们整个社会对恶的容忍度是不是真的提高了?如果是,究竟提高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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