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民政部等12个部门与全国政协开会讨论养老工作进展。其中,银监会负责人表示,由于中国现有的房屋产权70年制度,“以房养老”难以推行。如果是房价上行期,“以房养老”问题不大,可如果是房价下行期,有可能遇到问题。
“以房养老”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的一种养老方式。
买房和养老占据的民生之重,几乎挤占了绝大部分民众的奋斗和关注空间。银监会的说法到底靠不靠谱呢?这有个前提是你首先得有房,然后才能以房养老。而仅此一项,其实就已经屏蔽掉了不少老年人;其二,有房老人还得观念开明,没想着以房传世。这当然也要求子女经济条件优裕,并且思想开通。而据说记者随机采访中,十人中有九个不愿以房养老。确实,真正经济宽裕的也不需要以房养老了。
“以房养老”也是牵一发动全身,须辅以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因为它涉及房产、金融、社会保障、保险以及政府部门等等。而最具体的,当然就是房屋估值难题,在楼市行情波动之下,商业保险公司和早年抵押物业的老人都可能随着房市行情而改变意见。
“以房养老”的纠结其实不光在养老一域,而是如一面棱镜,折射出太多的社会反光面。说到底,要解开养老困境,以房养老最多是一个锦上添花的有益补充,创意不错,却操作不易。而真正市场化的以保险为主的商业养老,也和这一境况相仿。对绝大多数迟暮之年白发苍苍老无所依之人,最靠谱也最应该负起养老责任的,除了有赡养能力的子女,更应该是政府出面担此重任。比如完善社会保险法,并辅之以不同领域配套的制度跟进,构筑更丰满覆盖面更广的社保体系。如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副所长所言,“解除后顾之忧,让百姓在物质生活改善的同时拥有更多的安全感,对未来有良好的预期。”这种理想预期,无疑是社保改革的价值所在,也是消除养老焦虑,实现老有所依的终极制度支撑。
就如专家所言,欧洲一些国家,政府的钱起码有将近一半是用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而我们社会保障资金大概只占百分之十几,可提升空间还很大。对此,我们应持恒久不变的信心,即便没有“以房养老”的资格,也不意味着我们真的会老无所依,老无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