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楚天金报》报道,日前,湖北省武汉市首次公开了市直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三公”消费,在2010年度,总额为3.3398亿元。其中含出国费用3259万元,公务接待费用4954万元,公车费用25185万元。2011年,该市“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为3.4037亿元。 如果时光倒流,回到2、3年前,武汉市此举,当然意义重大,足以称为破冰之举。然而现在,在中央部委也陆续公布了笼而统之的“三公”消费账目后,又是这样笼而统之公布,便意义不大了。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敢的,第一个公开“三公”消费的城市、地方,无论公布的账目如何笼而统之,都意义重大。那是以行动承认,城市、地方、国家、社会者,民众之城市、地方、国家、社会也,“权为民所赋”,一切公共权力因公民让渡权利产生,“权为民所用”,对民众负责,对民众群体中的每一个人负责。所以,必须公开账本,并逐步实现一应公共信息的公开,实现公权力的透明运行,供群体监督。 武汉市的公开,却依然停留在笼而统之的层面上,在公共账目、公共信息必须公开已成为共识后,便不可避免会更多地被人质疑:这些数据,是真实的吗? 当然不可以武断地说,这些数据一定是不真实的,只是确有可疑之处。譬如公务接待费用4954万元,以武汉市市直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数量之多、规模之庞大,便很难令人信服。不是说公务接待费用应该高,而是国情如此,偏偏武汉市能做到独善其身,实在太神话了些。不是说这些数据一定造假了,而是说,确有造假的空间存在。 真正为公共利益计,当然不会因此而恼怒于民众的“得寸进尺”,反而“闻过则喜”,会借民众之力推动公共账目、公共信息公开的进一步深入。 我们等待公共账目的全方位公开,如歌中唱:“我们等待一个又一个英雄,看谁在最后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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