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日前,交通部部长李盛霖在人民日报撰文称,收费公路政策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筹集公路交通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需要继续坚持下去…… 的确,收费公路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交通建设和经济发展,但是在现阶段,这一政策是否有必要继续坚持,值得思量。 我国收费公路之长、收费站之多以及乱收费之严重世人皆知。收费公路在给老百姓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增加了群众的出行成本,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压力。据世界银行发布的研究报告披露,中国高速公路通行费居全世界最高之列。以物流业为例,目前物流行业的成本中,高速公路收费占到了总成本的1/3,这也是中国物流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同时,由于管理混乱,乱收费问题严重。有的收费公路一旦建起来,就收费不止,成了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或只收费不还贷、乱收费少还贷。一些收费公路成了地方政府与民争利的“摇钱树”。2008年2月,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显示,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 公路本属应由国家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世界各国莫不如是。我国基于当时地方经济和财政状况,推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公路建设模式。作为政府投资建设公路的有益补充,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交通建设和经济发展。现在,我国经济社会已经得到较大发展,各级财政收入更是连年攀高,已经具备政府出资修路、还公路公益性的条件和财力,到了逐步让收费公路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当前,一些地方政府正在想方设法回购公路经营权,还其公益性。如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政府出资5050万元,收回境内史家敖包至榆树湾全长32.7公里的史榆线经营权,拆除了收费站。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并非经济发达地区,其经济发展程度与沿海地区相比更是远远不如,为何敢于花费巨资赎回公路经营权?显然,关键不在差钱而在差观念。 因此笔者认为,现阶段不应继续坚持收费公路政策,应当逐步取消普通公路收费,让收费公路变为“免费公路”。当前,应在全国范围内对收费公路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整顿,凡不符合国家规定设置的、还清贷款本息的、超过收费期限的收费站点必须拆除;符合规定需保留的收费站点,重新核定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彻底杜绝乱设收费站点的做法,切实减轻群众的出行负担,还百姓一个畅通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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