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一家企业浙江晶科能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引发附近民众不满并聚集。当地政府目前已要求这家企业停产(见9月18日《新京报》)。 笔者并不赞同当地民众用过激的方式来维权,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村民聚集并非偶然。可惜的是,平时的“小打小闹”似乎不足以危及当地稳定,不危及稳定就不会危及当地官员的乌纱帽,自然就无人过问了。 当地的环保部门也并非“不负责任”,5月份也曾对晶科能源公司进行过行政处罚,至于为什么该企业未见整改,这事儿说起来就有点复杂了。但归结起来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地方政府唯利是图,为了区区税收,漠视民众健康,对于企业污染总是装糊涂,或者默许,高污企业后面有了“菩萨”保着,环保部门自然不敢碰硬,也就只能绕道走了;二是一些地方环保部门故意放水养鱼,培植自己的“罚款源”,企业存在污染,环保部门能得到一笔罚款,既有了收益,一旦出事又足可体现自己没有失职,何乐而不为? 村民们自证健康安危、靠大面积死鱼检验运河河水有污染,这些都应该是政府职能部门先行一步进行监测的。杜绝污染企业的存在,原本是环保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事。可现在在很多地方,却转嫁成受害民众无奈的抗争。出现了严重后果,本该承担失职责任的有关部门,总是以一副“高度负责”的面孔出来充当“和事老”,到头来最终是污染企业和受害民众两败俱伤,而地方政府却是永远的赢家。 真正要拧紧企业污染这道阀门,除了处治污染企业这个肇事者外,别总是忘了揪出背后的权力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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