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渤海19—3油田溢油事故的联合调查组称:经一致审议认为,康菲没有彻底封堵溢油源,责令蓬莱19—3全油田停注、停钻、停产作业。这是继大连PX被宣布停产搬迁后,有关部门对污染企业再一次痛下重拳。此前的8月30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已基本完成渤海溢油事故污染海域的生态调查评估工作,取得了大量监测和调查资料,为养殖业、渔业损失以及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害索赔提供具有法律依据的第一手资料。针对渤海溢油事故的生态索赔问题,国家海洋局提出了
“坚持两个切实”,即切实依法维护渔业渔民的合法权益,切实依法维护国家海洋生态环境利益。
经过了三十多年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跨越式”经济发展,今天的我们终于开始回头重新审视自己的生存环境和处境了!没有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共生关系,什么GDP、什么经济发展,统统都是浮云!清洁的空气和水、美好的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平共处,是比GDP、比纸币、比一切以高能耗高污染为代价生产出来的物质更本质也更经久的财富!然而,三十多年的“发展的惯性”像一列高速列车,疯狂地载着我们驶向不可知的未来。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指出,中国出现1958年大跃进式严重问题:1.为了钱,不择手段,不惜生命代价;2.过度开发资源;3.环境日趋恶化;4.政府权力过大;5.乱花钱大建楼堂馆所;6.大量占用耕地;7.房地产开发随意性;8.太依赖土地财政;9.腐败现象制约体制改革。显然,这样一种以牺牲环境和民众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换来的是一种“国在山河破”的纸上富贵,其合法性将越来越受到质疑和挑战。悬崖勒马,重建经济合法性,以重振祖国大好河山,是我们这代人义不容辞的使命。
几乎与大连PX事件、渤海溢油事件处理的同时,中石油集团决定免去蒋凡大连石化公司总经理职务。中石油大连公司在过去13个月内发生4次事故。在PX被赶出大连成定局的背景下,中石油这一次再不能重复
“坏事变好事”的行事逻辑了。去年7月16日,中石油大连新港油罐区发生爆炸和原油泄漏事故,至少50平方公里海域受到污染,直接损失在5亿元以上。但当时,事故深层原因还未查清,渔民的损失还未补偿,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却大张旗鼓地开抢险救援表彰大会,媒体更爆出中石油与地方政府达成
“投资抵赔偿”默契的消息。令人震惊不已。根据“投资抵赔偿”的默契,中石油在大连的长兴岛投资2000万吨/年炼油、100万吨/年乙烯项目。这两个炼油项目上马后,中石油在大连市的炼油能力将达5050万吨/年,其产值预计将占到大连市GDP的1/3。
一系列污染事件,暴露出美丽的大连实际上已经像一个火药桶。目前,大连是中国重要的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和商业储库,大大小小上百家石化工厂分布于近百公里的海岸线上,地表、地下的输油管道密集,这些危险化学品一旦发生爆炸燃烧,将威胁整个大连的安全。大连市政府一官员说,“大连能(在‘7·16’火灾中)幸存,属于各种利好堆积在一起的侥幸。按照(李万才)市长的说法,如果火势蔓延,整个大连将在火灾里燃烧5年。”危及大连的不仅是原油油罐。紧邻大连港南海罐区的是液体码头罐区,该罐区建有51座散化工品储罐,储罐内储存着包括二甲苯、甲苯等强腐蚀剧毒易爆的化工原料。上述官员说,一旦液体码头失火,仅剧毒就有可能导致上百万人死于非命,大连及其周边的渤海湾区域将遭遇巨大灾难。
类似于大连这种“活火山上的城市”,中国还有不少因化工、垃圾污染导致的
“癌症笼罩下的乡村”、采矿采空导致的“塌陷村”等等。它们多数遭遇的境况是:维权无门、搬迁和治病无钱。一些地方政府、一些企业的“发展权”已经高高在上地凌驾于公民的环境权乃至基本的生存权之上。再不当机立断改弦更张,中国将向何处?
仅仅依靠事后的处罚和索赔,很难改变环境被污染和破坏后的不可逆状态。仅靠公共参与的环评前置,同样无法克服信息被垄断的蒙蔽与欺骗。我们迫切需要新的制度创造,让公众直接拥有土地、矿产等资源的分配权。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土地和矿产私有的国家和地区,土地和矿产私有更有利于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更有利于平等地保护每个老百姓的权益。那些成熟的法治国家,不仅土地可以私有,而且私有土地下面的文物、矿藏,也是私有性质,由发现者和土地拥有者按一定比例分配。这样,拥有者可以最大限度地知情,并且最大限度地进行风险和收益评估,从而达到开发和土地、环境保护的双赢。至于整个国家层面上的公众权益,则通过资源税的方式得到体现。
我们今天土地、矿藏等资源名义上是国家所有,实际上总是为少数人所支配和掌握,既没有科学合理的资源税,当地民众也没有科学合理的法定参与和分配机制,从事经济活动的利益主体,与国家和当地民众利益并没有多少关系,杀鸡取卵,竭泽而渔,我走后哪管洪水滔天。少数企业和个人获得巨额利润,当地民众、整个国家和子孙后代则成为这种发展模式的牺牲品。
还我大好河山,先得还我公民的环境、土地、矿藏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