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的始发时间是2000年9月,当时华尔森集团总裁谢根荣仅仅利用其控制的一个名叫
“东华金座”项目的开发收益权,就通过签订555份虚假《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的5家支行骗取贷款总额6.6亿余元。此后,虽然发现了华尔森集团存在骗贷行为,但是,相关银行并未迅速采取措施,而是继续给谢根荣提供信贷支持,又向谢根荣发放了5000万元贷款和开具了4.5亿余元银行承兑汇票。 从表面看,银行此后的放贷及开具承兑汇票行为,是因为两件经专家“评定”价值24亿元的“玉衣”;实质上,这也是银行经营浮夸行为的进一步延伸。因为在发现谢根荣存在严重骗贷行为的情况下,即便两件“玉衣”值24亿元,也应当首先采取避险手段,把前面的骗贷问题解决好,而不是再次给谢根荣放款和开具承兑汇票。 笔者能够想到的原因是,如果首先采取措施解决前面的骗贷问题,那么,相关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将很难逃脱责任。于是,就把24亿元的“玉衣”当成了“救命稻草”,最终陷入了新的骗贷漩涡之中。 现实生活中,类似的现象并不少见,特别在房地产领域,很多贷款都是这样一环接一环地“套”下去的。这种“空手套白狼”不仅造就了许多亿万富翁,也给银行埋下了许多风险。毫不客气地说,中国的房地产所以泡沫泛滥,很大程度上与银行浮夸而不规范的经营行为是分不开的,与银行向开发商乱放、滥放贷款也是分不开的。 就“玉衣”骗贷案而言,谢根荣为什么要编造555份虚假购房合同?因为银行“吃”这一套,“需要”这一套。如果银行对开发商的贷款像对实体经济的贷款一样严格,需要有足够的财产抵押,需要有信得过的担保,谢根荣的骗贷行为就不可能得逞。 这就带来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那就是银行到底应当如何支持经济发展、如何规范经营行为?众所周知,近年来,虽然银行的贷款规模越来越大,流通中的货币量也越来越多,但是,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的矛盾却越来越突出,很多企业因为资金问题被迫歇业,甚至破产。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银行对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贷款门槛越来越高。相反,对虚拟经济却是有求必应,即便风险再大,也是在所不辞,以至于许多产业资本也被迫转向了虚拟经济,进入房地产等领域,严重影响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试想一下,一个“开发收益权”和两件价值不靠谱的“玉衣”,就能从银行获得高达10亿的贷款和承兑汇票,银行的经营行为不值得反思吗? 至于有多少类似
“玉衣骗贷”的行为潜伏在银行里,也只有在风险真正出现时才能得到验证。也正因为如此,“玉衣骗贷案”不仅揭示了银行在监管方面的问题,更暴露了银行在经营行为方面的浮夸。如何改变这种浮夸行为,把信贷投放的重点转向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是监管机构和所有银行必须认真解决的问题,而不是只发发文件、嘴上说说,而看不到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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