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利贷"警惕三重风险
2011-09-01   作者:安宁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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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高利贷”似乎正成为上市公司一种新的盈利渠道,最高能达21.6%的年利率使很多上市公司“沉迷”其中。根据公开数据统计,2011年1至6月份,共有52家A股上市公司发放112项“委托贷款”,累计贷款额度超过160亿元,同比增长近38%。笔者认为,不断增长的数字背后隐藏的不仅仅是高收益,高风险不容忽视,上市公司在“放贷”的同时一定要谨慎。
  今年以来,银根紧缩让不少中小企业贷款无门。另一方面,“不差钱”的上市公司瞅准其中商机,通过委托贷款对外放高利贷收取高额利息正成为眼下众多资金充裕的上市公司热衷的项目。
  据悉,今年以来,上市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放贷的年利率最高能达21.6%,甚至利息收入正成为一些主业低迷的上市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据了解,不少公司为了高收益,借助上市公司这块金字招牌,从银行拿到相对较低利率的贷款后,再以较高的利率发放委托贷款,从中赚取利差。
  从目前已经披露的中报来看,一些公司的利息收益还确实不菲。截至8月19日,两市披露中报的公司中,除去银行股,今年上半年共有11家公司有利息收入,其中4家公司有利息支出。
  在银根紧缩的背景下,委托贷款的高利率确实也能给公司带来不错的收益,但值得注意的是,高收益暗藏的高风险却不容忽视,如果借款人最终能够还本付息自然最好,但随着利率攀高,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加大,违约的风险也在攀升,如果上市公司的贷款,未能在借贷人手中取得高于利率的收益,甚至出现亏损等不利后果,必然影响上市公司的业绩。
  实际上,今年以来已经有多家公司发布贷款延期公告。7月11日,莱茵置业表示,去年7月14日向子公司杭州莱德公司提供的1亿元委托贷款即将到期,公司同意委托贷款期限在原基础上延长半年至2012年1月14日,贷款年利率由9.18%调整为12%。
  与此同时,这种贷款是银行存贷款利率3到5倍,最低12%,最高可达21.6%的上市公司贷款利率,属典型的高利贷贷款模式,一方面是上市公司利用优势侵蚀中小型企业等贷款人的利益;另一方面,本属于资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支配的资金,被用来放贷收益,其获利能否被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分享值得追问。会不会出现盈利归某些人,而亏损则归全体股东的情况,这一点不得不让人担心。
  此外,投资者在投资股票的时候,本来就承担了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变化的风险,目前这种大量的委托贷款无疑又让投资者再承担一份风险。这无形之中等于增加了投资者的风险。
  因此,上市公司对委托贷款这项业务要谨慎而为,投资者对一些上市公司的高利率委托贷款要“擦亮”双眼,相关的监管部门也要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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