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欧元区和中国类比,我们会发现,尽管二者有显著的不同,但也有极大的相似。相似之处在于,都实行统一的货币政策,而财政相对独立。各成员政府都面临着发展本地经济和提升民生质量的重任。这提出了一个有意思的命题:两者之间如何互相借鉴互相启发? 在没有统一中央财政的情况下,欧元区若想实现经济发展,保住欧元,最好的办法应该是发行欧洲联合主权债券(E-bonds)。这不仅有利于欧元区外围国家获得必要的发展资金,更重要的是能够形成一个新的全球性欧洲国债市场,有利于留住现有资本并吸引新资本流向欧洲,这将和欧元一样,具有战略意义。有了充足的资本,欧元区就可以借鉴中国的经验,对老化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翻新,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重要原因是,区内货币统一而财政相对独立。在这种制度设置下,欧元区内各国为发展本国经济,主要使用财政政策。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程度不一,允许分散发债,难免会有部分国家过度举债。债务不断累积,最终爆发债务危机。因此,解决问题重要的趋势是从现在分散发债的体制逐步转向某种更加集中的发债与管理。 中国应坚持由中央财政集中发债的方向,避免走上分散发债的欧元区覆辙。虽然中国目前无债务危机的近忧,但却需要有防范债务风险的远虑。中国各级地方政府现在大都在不同程度地欠债。根据相关数据,目前我国地方债务的总规模大约为10.7万亿元,有些统计的金额要更高。 部分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十分沉重,甚至有负债率超过
100%的。预计未来2-3年,地方政府将进入偿债的高峰期,届时地方财政收入中约30%可能要用于偿还债务本息,偿债压力很大。近期一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难度加大,融资成本也出现上升的迹象,应引起高度警惕。 地方政府债务和主权政府债务本质上相同,都有具有很高的风险。地方政府借债也没有抵押。没有抵押就不会失去什么,因而在使用借来的资金上就很粗心。很多地方政府借款,由于缺少自我约束和外部的监督机制,对成本与风险的因素考虑较少,有的资金投向都没有落实,有的项目准备不充分,还有因担心银根紧缩而超前融资,结果导致大量资金闲置浪费,部分投资项目效率和产出较低。 一旦地方政府违约,无法对其进行破产重组,只会导致信用危机扩散与蔓延。而由于领导任期制度,期望继任者勒紧裤腰带为前任还债也很不现实。不负责任的借款,必然有不负责任的贷款行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往往纵容政府债务,可能成为经济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来源。欧元区如此,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务也是如此。2010年底,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中,银行贷款约为8.5万亿元,占比达到79%。截至2010年底,我国银行人民币贷款余额为49.7万亿元,地方政府的贷款就占了将近18%。银行体系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如果因地方政府债务违约而导致银行体系出了问题,将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影响。 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首要的办法是严格控制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应该设定地方政府债务上限并严格执行“问责制”;应切断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地方融资平台的贷款渠道,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应该肩负起重要职责。长期来看,推动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是缓解地方政府债务的根本出路。 作为短期内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应急办法,可以考虑推进地方国有资产变现,增强偿债能力。对确有还债能力的,可以考虑由中央财政代为发债,着力探讨国债与地方债之间的兑换机制设计。而对于现在广泛讨论的开闸市政债的办法,则应该慎之又慎。 当然,也要看到,地方政府举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方政府发展的资金瓶颈,对发展地方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规范的必要举债的同时,地方政府应把更多精力放在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上,逐步转变地方建设型财政角色,向公共财政和服务型政府转型;应该着力打破垄断,推动地方国有企业改革,为民营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充足的空间;应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并培育新的产业,最起码不能再做类似对街头资本进行粗暴围堵的事。 (作者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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