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曾下发5个建议限购标准,要求二三线城市按照规定实施限购政策。8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楼市限购措施,成了二三线城市限购“首令”,该限购令将于9月1日起实施。(据8月28日《京华时报》) 说浙江省台州市的“限购令”是二三线城市的“首令”,并不是完全准确的。其它二三线城市的限购情况如何,目前尚没有公开消息可查,但笔者所在的,同样为二三线城市的新疆乌鲁木齐市,早在今年3月份,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意见规定,新疆乌鲁木齐市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时限购第3套房,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时限购第2套住房。 对比一下,台州的限购政策,以家庭为单位,并加入了个人所得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等因素,无疑比新疆乌鲁木齐市的“限购令”要具体与详细一些。但从实施效果来看,台州亦或者其它紧跟其后出台限购政策的城市,恐怕并不能乐观,至少不能完全寄希望于“限购令”能压得住高涨的房价。 以乌鲁木齐市为例,3月份限购令发布,可4月份起,直到7月份,该市的新建住宅价格涨幅连续4个月居全国“三甲”,其中3个月为“榜首”。即将结束的8月份房价涨幅如何,虽然尚有待统计比较,但身边不停上涨的房价,恐怕已经提前将不太乐观的答案呈现在了我们面前。 “限购令”限不住房价,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其未能抓住房价泡沫的根本,拿购房者“开刀”,针对的是对房价不起决定作用的买方市场;二是其对普遍老百姓起作用,但却无法真正遏制炒房者和富人大量购房,因为他们往往“扛着整麻袋的现金”去看房,根本不在乎银行是否提供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甚至根本不在乎与“限购令”对应的另一项政策,即“房产税”;三是“限购令”很容易被架空,你针对个人,我以其他家庭成员或者未成年子女为购房人,你针对家庭,我可以假离婚!总之是上有政策,下必有对策。 在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依赖无法破除,开发商暴利冲动无法消解的前提下,意味着楼市卖方与管理房的利益同盟依然是现实存在,这注定“限购令”是在打破楼市泡沫,控制房价过快上涨上“隔靴搔痒”。 但退一步说,在政府无法对自己“下狠手”,不敢或者说不愿对房地产开发商“下狠手”的情况下,做为一种没有办法的暂时办法,“限购令”无论在控制房价方向上、还是在作用上,无疑都是正确而有有限作用的。这一点,一线城市已经为我们做了证明。“限购令”的长期坚持、严格落实,对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而言,还是可期可望的。 希望更多的二三线城市,能够紧跟台州市的政策,尽快出台限购办法,控制房价、稳定楼市、保持社会经济发展的平稳有序,为人民群众追求幸福与尊严做出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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