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8月2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楼市限购措施,浙江省二三线城市限购由此拉开序幕。(8月28日《新京报》)
台州市发布的通知强调:全市市域(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的家庭和市域范围外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家庭,可在市区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在市区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内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外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市域范围外家庭,暂停其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在京沪等城市实行的住房“限购令”,因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作用明显,被公认为目前最有效的楼市调控手段。国家统计局7月18日公布的数据显示:6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继续趋缓,其中没有限购的二三线城市涨幅已经超过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成为领涨全国房价的“主力军”。中原地产的统计数据也显示:6月份,在全国70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指数中,明确限购的39个城市在6月份的同比涨幅平均为4.23%,而非限购的31个城市的平均涨幅为4.66%,限购最严格的京沪广深四城市的同比涨幅仅为3.85%。
在此背景下,将住房“限购”政策扩大至一些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成为公众普遍的呼声。为此,7月1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研究部署继续加强调控工作,明确要求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采取必要的措施限购;8月16日,住建部下发文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8月20日之前上报辖区内需要采取必要限购措施的城市名单,并给出了限购五大标准。但令人遗憾的是,时至今日,二三线城市的住房限购名单仍然没有公布。就此而言,台州市出台全国首个二三线城市住房“限购令”的举动,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值得肯定。
应当看到,京沪等地的住房“限购令”之所以能够起到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作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它打击了“炒房”的投机行为,从而有效遏制住了住房的“虚假需求”,进而使住房的供求关系逐步还原到正常状态。但是,与京沪等城市的住房“限购令”相比,台州市住房“限购令”的最大不同就是它只“限购”新建商品住房,而不“限购”二手房。如此“限购”,不仅达不到“套牢”和惩罚“炒房”者的目的,反而会使“炒房”者手中的二手房变得更加紧俏、卖得更加红火,沦为“炒房”者免费的促销广告。面对如此“限购”,难怪有网友在失望之余还不忘调侃一番:“温州炒房团”该给台州市发份“贺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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