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2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楼市限购措施,浙江省二三线城市限购由此拉开序幕。通知指出,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前,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家庭住房情况核查申请;购房人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应提供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对县级以上的所有城市,实行“异常交易”地块上报制度刚刚执行,浙江省台州市限购令向二三线扩容的消息,又浮出了水面,这意味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调控再度升级,二三线城市的房价有可能变成国家调控重点。 受一线城市限购令挤出效应的影响,房地产投资开始向二三线城市转移,致使二三线城市的房价,出现前所未有的涨价潮。从现在来看,倘若二三线城市从房价收入比、空置率和租售比的视角来分析,都已开始出现房地产泡沫现象。如果任其房地产泡沫在二三线城市蔓延开来,对整体经济的危害性,将远远大于一线城市。因为,这些城市的楼市走势,不可能出现持续性单边上涨,一旦其中链条出现断裂,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三线城市既没有强大稳固经济作支撑,也没有雄厚的地方财政来维系,如果泡沫膨胀到一定程度,炒房者资金撤回,留给地方的将是无法收拾的烂摊子。尽管一线城市同样也会遇到类似问题,但由于经济和财政相对牢固,以及刚性需求,与二三线城市抗压能力强大得多。所以,笔者觉得,限购令向二三线城市,甚至包括县一级城市“进军”,不仅能缓解这些城市房价急剧上涨的压力,有利于稳定国家调控政策,也利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不过,尽管限购令政策扩容,能够有效制约市场需求,成交量也会随之大幅度下降,但必须要指出的是,在目前投资渠道异常狭窄以及通胀预期强烈的背景下,限购令扩大范围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因为,限购令虽好,但毕竟不是长久之策,只要限购令稍一放松,被压抑的需求就会出现报复性反弹,这不仅会刺激房价上升,而且也会让这项公共政策功亏一篑。显然,指望限购令长久且完美地控制房价,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我觉得,国家层面与其在限购令上没完没了,倒不如变革既有房产税。从现实来讲,将全部存量房全部纳入房产税征收范畴,短期内很困难。鉴于此,我们不妨换一个思路,做到既不把现有存量房纳入征收范围,又能取得良好的预期效果。 现行房产税是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按1.2%的税率缴纳。我们可以硬性规定,对人均50平方米以上住房(或第二套以上住房),原值不予减除,将原有1.2%的税率,提到1.5%,甚至更高。倘若这样的公共政策出台后,就能大大增加房屋持有者的成本,比如一套售价100万元的房子,每年就要交1.5万块钱的税,再加算上CPI和贷款利率,手中持有房子将是不划算的生意,如此以来,很多人不得不将第二套以上的住房出售掉。 当然,我们在提高现有房产税税率的同时,也应对依附在房地产行业多如牛毛的税收,进行清理合并,惟有房地产市场销售环节的税收降下来,持有环节的税收升上去,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才能走上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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