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来看,我国地方债务风险还是处于一个可控状态,较世界上公认的债务警戒线还有一定距离。但是,其局部的、阶段性的风险依然不容小觑,这主要体现在短期流动性风险较大、局部风险增大,以及短期内的局部风险较为集中。也就是说,当前地方债务风险主要是流动性风险,而不是信用风险。
短期来看,少数地方政府债务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2011年以来,作为地方债务的主要融资平台,个别城投公司信用风险恶化,出现不同程度的违约事件,这也是地方债务潜在风险的一个信号。尽管经过适当的协调,上述风险得以化解,但是一些县一级的投融资平台的风险隐患依然明显存在。据审计署统计,有24.5%和17.2%的地方债务集中在今明两年到期,未来三年需要偿还的比例超过53%。由于一些债务的期限结构与项目的投资回收周期不匹配,随着偿还高峰期的到来,部分地方政府的资金链将会面临流动性风险。
地方债局部可能存在一定风险,而且这种局部的短期风险也较为集中。根据审计署的报告,2010年底,78个市级和99个县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高于100%,分别占两级政府总数的19.9%和3.56%。由于偿债能力不足,部分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举借新债偿还旧债,还有部分地区出现了逾期债务。而且,部分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来源比较单一,主要集中于银行信贷。
同时,需要防范宏观政策对地方债务风险的影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实施,在抑制房价的同时,也减少了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而土地出让收入却是地方债务偿还的主要来源。此外,中央提出要建立1000万套保障房目标,同样是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重要考验,首要面临就是建设资金的筹集问题。在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少的情况下,主要途径就是举债,银行信贷和债券则成为政府融资的主要方式。
虽然目前地方债务整体还处于一个可控范围,但是随着未来几年短期债务的到期,地方政府将迎来偿债高峰,届时流动性风险将会成为重要的风险。特别是,上半年央行连续的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以及加息,使得市场资金量较为紧张。而监管部门2011年年中工作会议上明确,下半年要完善原有地方融资平台续建项目的规范工作,禁止用信贷资金支持不符合要求的新平台和新项目;对于到期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本息,不得展期和贷新还旧。这就断绝了不少地方政府和地方融资平台通过借新债还旧债和对旧债延期的方式来缓解偿债压力,使地方政府和地方融资平台的流动性风险进一步的增大。在当前环境下,拓展信贷之外的融资渠道、盘活现有资产就成为地方政府的应急选择。盘活现有资产的主要方式包括:一、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二、盘活国有资产;三,允许地方发债,拓展市场化、规范化的融资渠道。
而从长远看,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这包括完善的分税制度、严格的政府债务约束机制、健全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完善的地方债务管理机制等。只有从多方位,全过程地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有效管理,才能力求实现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