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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60 期 2011.8.25■■

 年复一年,《工资条例》裹足不前。出现这样的僵局并不意外,在劳资博弈双方力量悬殊的背景下,在政府对让利于民诚意有限的语境下,很难期待一部为劳动者维权的法律能顺利出台。但无论境况多么复杂艰难,《工资条例》依然应该尽快出台,与其同样重要的是,要让各利益主体,尤其是劳动者的意见在其中得到充分体现。
《工资条例》卡在何处
 新闻回放
《工资条例》酝酿三年仍难产
经济观察报 2011-8-19
  《工资条例》制定的参与方全国总工会的一位人士说,目前《工资条例》还只是草案而已,还在研究、论证和修改过程中,距离上报国务院还很早,因此也就没有具体出台时间,今年《工资条例》是肯定不能出台。
 网友关注
网民:希望《工资条例》尽早出台
  有网民表示,公众翘首以盼的工资条例,承担着调节收入分配的艰难使命,希望尽早出台。还有网民认为,工资条例的出台之所以被拖延,就是因为资方的话语权太强了,因此出台工资条例之前要实施充分的民意探讨。
 视 频

《工资条例》酝酿三年仍“难产”

 微博声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主管 刘媛媛
  人社部在十二五规划中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5%努力实现同工同酬。若不分民企央企,就要调整税收政策适度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减税减费他们才有钱为工人涨工资。而央企中劳务派遣大军与正规军间的薪酬也大不同,若同工同酬央企就要增加用工成本。这么多阻力规划如何实现?《工资条例》如何能出台?
·资深媒体评论员 周明华
  因在关键问题上各部门难达一致,《工资条例》三年仍难产。难产原因是没有以苍生责任为己任的助产士。不但未有助产士,一些部门总习惯于闭门定策,总好抱紧部门利益与局部利益难丢,不愿深度触及,一路扯皮;反过来,若涨民生成本时,可为既得利益者增收时,往往是白天没时间,晚上加班也一次性搞定。
·济南经济广播主持人 晓犁
  《工资条例》的立法过程当中,作为职工组织的“全国总工会”一直都参与其中,但相比其他博弈方,其地位和能力很边缘、弱势。话语权实际上相当有限。 一部既涉及各类企业又涉及亿万劳动者权益的法规,在酝酿起草过程中,不能总是进行“后台操作”,而听不到亿万一线劳动者的更多声音。
晏扬:卡在政府让利于民诚意有限
  政府不能只规划工资增长蓝图而把落实的责任全部推给企业,不能一边大分蛋糕一边要求企业涨工资,而要通过减税、降费让利于企业,然后由企业让利于职工。所以,工资条例首先被“卡”在不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现状,“卡”在政府让利于民的决心不大、诚意有限上。[详细]
纪荣凯:卡在企业积极性不高
  《工资条例》的背后,是各方利益的一场博弈。在这场博弈中,一线职工的权益需要维护,企业的利益诉求也不能轻视。如果只是单方面去规划工资增长蓝图而把落实的责任全推给企业,企业的积极性自然不会很高。[详细]
彭兴庭:卡在劳资博弈力量悬殊
  酝酿三年有余的《工资条例》,再次陷入僵局。这个僵局,应该在意料之中。工资条例何以“千呼万唤出不来”?在一个工会刚性不强,劳动者如一盘散沙无依无靠的情境中,面对强大的资本力量和利益集团,这个法律的难产天生就注定了。[详细]
如何破解立法僵局
易之:《工资条例》立法需多部门配合
  改革不是单个部门的事情,更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如果有必要,甚至可以把工作进行“升级”——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这样既可以统筹若干部门,也可以协调“减税增资”问题,还可以有效地破除既得利益者的阻扰,可以避免立法工作再次裹足不前。[详细]
陈英凤:开门立法才能让《工资条例》“顺产”
  如何才能让《工资条例》走出泥潭,加快工资立法的步伐?笔者认为,开门立法是破解立法困局的不二选择。通过开门立法,把那些存在争议的重大问题拿出来讨论,让社会和群众全面参与到工资立法的讨论中。[详细]
毕诗成:工资条例莫陷入“完美主义泥沼”
  改革必须警惕陷入“完美主义泥沼”,为了完美、谁都满意的方案,一再推迟,反复讨论,没有成果。有些改革,必须坚持“宁早产勿流产”,先落地后成长,抓住主要矛盾有力推进,在推进中解决其他问题。[详细]
让民意渗透《工资条例》
毕晓哲:出台工资条例要民主也要“集中”
   从目前来看,民主征求意见的过程不仅不是过多而是远远不够。“参与者”目前依然主要局限于部分部委和部分专家,向公众开放和让公众直接参与的程度依然不深,尤其是直接涉及自身利益的私营企业主、广大一线职工代表参与度不够。[详细]
孙维国:不能搁置一线员工利益
  一部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工资条例》酝酿三年有余,各方仍在争议,正式出台仍八字没一撇。在众声喧哗之中,我听不到如我一样亿万一线生产员工的声音,没有一方站在我们的现实利益上据理力争。[详细]
马龙生:劳动者不应缺席工资条例的博弈
  在一个利益分化日益明显的时代,博弈是必不可少的平衡手段。没有劳动者参与博弈的《工资条例》,即使出台也没多大意义。还是应该开门立法,让各方利益、尤其是劳动者利益表达得更加充分一些,最大限度使法律体现出应有的公平与公正。[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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