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8月23日),民政部公布《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慈善组织及政府部门应在捐赠款物拨付后一个月内,向社会披露捐赠款物拨付和使用的详细信息。民政部相关负责人称,该指引是公益慈善领域第一个信息披露行业规则,今后还有望在《慈善法》中体现。 民政部数据显示,2006年社会捐赠总额首次超过100亿元,而2008年、2010年已两度突破1000亿元。截至2010年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社会组织数量由2005年底的31万个增加到44万个,其中,基金会数量从975个增加到2168个。但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发布的《2010年度中国慈善透明报告》显示,完全不披露和仅少量披露此类信息的慈善组织比例高达75%。 作为捐赠者,笔者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我捐的钱物用哪去了。郭美美的几条微博,引发了一场慈善风暴。“郭美美的事没弄清楚,没心情捐款”,这或许是许多人在郭美美事件之后的真实心态。在中红会推出的捐赠信息发布平台上,人们虽可“一窥”善款的来源和去向,但许多人非但没有“解渴”,反而更加迷惑:为何个人捐款去向公开要设定数额“门槛”?捐款10万以上才有权查询相应的援建项目和善款使用情况,我捐9.9万或一毛钱就没权查询?慈善机构岂能如此“嫌贫爱富”?与此同时,网曝某公司捐赠的1700万的捐赠品被折价变卖,钱款去向不明。对此,我们不得不质问,慈善领域究竟还有多少令人不满的乱象和腐败?谁来为民众爱心负责? 《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明确指出,要“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但调查显示,逾半数受访公众会经常捐款捐物,但近九成受访者表示从未收到过慈善机构的信息反馈。与此同时,昆明红字会原常务副会长阮姮用公款购物、玩乐、买内裤,上海红会吃“万元大餐”,温州红会一出纳挪用126万余元公款“玩”,屡见报端的违规事件让人心忧,尤其是郭美美煽动下翅膀让中红会陷入空前的信用危机,不但公众的捐款大幅减少,还让库存血液“雪上加霜”,这应引起全社会的警醒。捐款情况的公开是公益组织透明化运行的重要一环,除此之外,捐赠反馈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只有信息充分公开,才能重拾慈善公信力,维护公众对慈善的信任与信心。 慈善信息,限时披露善款善物的用途,使捐赠制度系统化、法制化,既是对捐赠行为的肯定与保障,更让我们看到了慈善透明的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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