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问题关系千家万户,也关系国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与快速增长的经济和财政收入相比,近年来居民收入增长偏慢,引人关注。比如今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为同比增长31.2%,远高于GDP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偏慢的局面,需要政策层面帮助他们开源节流。适时推行结构性减税,或许就是帮助城乡居民增收节支的一剂药方。 国民财富总体上可分为政府收入、企业收入和居民收入三部分。在总收入一定的情况下,政府收入的过快增长如果不能伴随公共服务和产品的大幅提升,则势必挤压企业和居民收入增长。有专家测算,2010年我国总体宏观税负为32.2%,并不在最高的国家之列。 实际税负偏高,会对居民收入增长形成一定的挤压。由于增值税、营业税等间接税所占比重非常高,这导致了我国产品和服务中所含的税负实际并不低。因为增值税、营业税等间接税种作为流转税由企业缴纳,而企业往往可以转嫁到商品和服务当中,最终由消费者承担;而个税、房产税和遗产税等直接税只能由个人承担,无法向下游转嫁。 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如何增加居民收入?结构性减税也是一条渠道。比如,可以考虑削减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间接税税负,并适当增加直接税的比重。因为降低间接税可以降低企业税负,减少商品和服务中所含的税负。这一方面为企业提高员工工资提供必要的空间,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消费者间接承担的税负,对稳定当前物价水平起到较为明显的作用。 与此同时,可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加强税收对居民收入分配调节的作用,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居民收入的相对均等化,也将为居民最终消费的增长和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奠定坚实基础。 从当前看,推动结构性减税,是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内需和稳定物价水平的选项之一。从长远看,要实现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推动我国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结构性减税也是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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