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限购到限价,从限一类地区到限二、三类地区,再从限房价到限地价,越来越多的“限”字出现在楼市调控过程中。让人不禁要问,房价真的能“限”下来吗?即便能够“限”下来,又能维持多长时间?
纵观中国房地产步入市场化以来出现的种种问题,虽然有市场从形成到发育再到发展过程的因素,使房价、地价伴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一并上涨,但是,更重要的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扮演了错误的角色,推动了房价的恶性上涨,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育。
在房地产进入市场化初期,由于地方政府尚没有认识到房地产对政绩拉动的重要、对GDP拉动的威力,因此一切还比较规范,房价也没有出现明显上涨。但是,当地方政府认识到房地产业的“重要”,且有少部分地区充分品尝到土地财政的甜头以后,一切就发生了重大扭转,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开始纷纷把发展重心从其他产业转向房地产业。如果地方政府在“重视”房地产业的同时,能够正确处理好政府利益与民众利益的关系,不单纯地推高房价、地价,而是通过同步建设保障房、经济适用房等手段解决好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倒也无妨,甚至可以认为房价的上升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一种有效手段。但问题在于,很多地方政府对房地产业的重视是单向的,以至于房价的上涨完全脱离了消费者的购买能力。如果这样的执政目标不有效转型,而只采取“限”字手段调控楼市,能将房价“限”下来吗?
一些迹象表明,“限”字政策已成为一些地方政府应付楼市调控的姿态,而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和效果。因为,在更具说服力的保障房建设中,不少地方政府并没有拿出多少实实在在的行动,有的以资金困难、土地紧张为由拖延保障房建设,有的打着“保障房”之名重启集体建房、福利分房,还有的在保障房分配问题上做不到公开、透明、公平……保障房的建设与中央的要求还相差甚远。
笔者不反对在楼市调控中采用限购、限价等手段,但其前提是地方政府对控制房价和解决老百姓住房问题有诚意。如果仍执着于“土地财政”,大拆大建,从土地上获得的收益又不愿拿出来用于改善老百姓的住房问题,那么“限”字政策就只能是一种应付楼市调控的虚招。所以,对各地出台的“限”字政策,只能谨慎看待。到底能否“限”出效果,还要时间来检验,要保障房建设的效果来检验,要老百姓能否买得起房、住得上房来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