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不能只盯着“建设”
2011-08-01   作者:朱中一(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的建设任务主要落在地方政府肩上,地方政府的资金、土地压力非常大。广东这种企业自建保障房的方式,实际上是缓解压力、加快建设进度的一种探索。
  对于这种探索,不能堵,而要加以规范和引导。比如大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房,就应该将其纳入政府整个保障房建设的盘子里。从土地供应、规划、建设、分配,都应该统一进行。政府应该设立一个准入门槛,严格限制可以自建保障房的条件,不能“谁想干都能干”。
  同时,政府也应该对其进行统一的监管,以保证这些保障房分配给普通员工,只租不售,多余房源向社会供应。必要的情况下,政府可以直接“接盘”,由政府按照既有的保障房管理规定来组织分配。
  在鼓励类似探索的同时,政府的思路应该更加开阔,不要仅仅把目光盯在“建设”上。现在我们讲“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实际上是将两个住房体系割裂开了。要搞好调控,没有保障房不行。要搞好住房保障,也可以发挥房地产市场的作用。
  比如,现在市场上有很多房龄较长、户型不合理的存量房,不少老百姓想卖这些房子,再购买改善型住房。但是,这样的房源在市场上不好销售,加上限购政策的影响,流通起来很困难。但这些房源,往往户型小、配套好、位置优越,很适合用作保障性住房。
  政府完全可以收购这些房源,加以改造和翻新,作为保障房出租出售。对于把房子卖给政府做保障房的居民,也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税费或政策优惠。
  这种思路还可以更开阔。在城中村改造甚至处理已建成的小产权房时,政府也可以考虑收购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房源,投入一定的资金增加配套,改造为保障房。实际上,城中村和小产权房里,本来就聚集了大量低收入的外来人口居住,如果能改造成保障房,既节约了保障房建设的时间和资源,又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一举两得。
  在进行各种探索的同时,有一点必须明确,就是要进行全过程的监管,警惕在探索过程中保障房变味、走样,甚至成为少数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对于探索成功的经验,也应该尽快进行规范,加以推广。(王炜 采访整理)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保障房,别让速度掩盖了隐患 2011-07-27
· 住建部:11月底前可开工千万套保障房 2011-07-27
· 李克强挂帅督阵 保障房建设资金紧张问题一箩筐 2011-07-23
· 保障房概念模糊成注水诱因 2011-07-21
· 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加快保障房供地进度 2011-07-21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夏斌:人民币汇率不能一浮了之·[思想]刘宇:转型,还须变革户籍制度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