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危机不因判决而解决
2011-07-27   作者:胡艺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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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25日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涉“瘦肉精”刑事案件,并分别以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玩忽职守罪,依法对8名被告人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为了攫取暴利,不法分子生产、销售瘦肉精,并经过多层销售,最终销至河南、山东等地的生猪养殖户,致使大量食用瘦肉精勾兑饲料的生猪流入市场,严重影响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并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样的不法分子受到惩处是咎由自取。
  但是“瘦肉精”事件仅仅是生产者、销售者的罪过吗?如果不是有人偏好“瘦肉”,如果不是有的食品加工企业对“瘦肉率”要求苛刻,瘦肉精还有多少市场?随着被告人被判决,沸沸扬扬的瘦肉精案件或将落幕,但是,有关瘦肉精的反思还须继续。
  尽管冷嘲热讽让双汇在面子上不好看,但是消费者对双汇的戒备心理与不信任态度没有消除。要消除消费者心中的这些疑虑,并不是经销商一次两次示范表演吃火腿肉,瘦肉精生产者、销售者被法办就能解决问题的。这一方面需要双汇方面拿出诚意,让利润血管里流淌道德血液,另一方面,需要职能部门提供权威说法与科学数据做支撑。这才是化解瘦肉精信任危机的最佳路径。
  “瘦肉精”事件曝光以后,双汇曾一脸无辜地把“瘦肉精”的责任推给猪农,说自己“代人受过”。但是不久就有知情人爆料:双汇要求瘦肉率70%,达不到瘦肉率不收。而猪的正常瘦肉率只有30%到40%,这不是逼着猪农使用瘦肉精害人,给瘦肉精创造市场吗?即便双汇未给瘦肉率下硬指标,是猪农“自作主张”使用瘦肉精提高瘦肉率,如果双汇方面严格把关,真正做到了“十八道检验,十八道放心”,瘦肉精火腿肠何以泛滥成灾?
  要真正化解双汇信任危机,帮助消费者树立食品安全信心,企业的良心道德靠不住,现场吃火腿肠的视觉冲击效果也有限。唯有从源头上下工夫,严格落实制度,从制度上强化、落实,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及时公布检测信息,让制度发挥决定性的作用,才是化解食品安全危机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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