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甬温线特大事故新闻发布会在浙江温州召开。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介绍了相关情况“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调查分析中”,王勇平说,黑盒子的情况也在调查中,一旦有新的情况会马上向公众公布。在答记者问环节时,王勇平充满信心地表示“中国高铁的技术是先进无疑的,我们仍有信心。” 的确,及时地将有关甬温线特大事故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不仅是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的需要,同时也是公众行使监督权的前提。不过笔者同时也认为,不应由铁道部来承担这次特大铁路事故信息发布的主角。 首先从信息发布的公信度要求讲,显然不得不承认,即便是在当前事故还在调查及原因不明确的前提下,由于铁道部本身不仅是负责铁路运行的具体管理方,且在此特大事故之前,铁道部及其有关专家也一再向社会强调高速铁路所具有的安全性。所以在此条件下,由铁道部与事故之间的利益关联决定,尤其是在国务院已经成立事故调查组的情形下,如果仍然还由铁道部来负责这次特大铁路安全事故的调查与信息发布,结果在公信度上就可能会招来社会公众的不信任。 还有以事故调查与信息发布的独立性要求讲。众所周知,与其他公共事件的调查与信息发布一样,应该说,在相当程度上决定公共事件调查及其结论是否具备公信力的前提,是调查参与单位及其调查程序本身,是否具有能够为社会公众所认可与信服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然若以此要求来衡量,显然不难预见,因为铁道部与这次特大事故酿成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利益关联,而且调查结论应该也与其有着直接责任关系。所以就此而言,由铁道部来主导甬温线特大事故原因调查及相关信息发布,可以说应该有着明显的独立性不足缺陷,也可能会引来社会公众对事故调查及其结论客观性的怀疑。 所以笔者认为,不论以公共事件信息发布所有的公信度要求,还是以公共事件调查的独立性要求衡量,由铁道部来主导这次甬温线特大事故的调查与信息发布都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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