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纪委在对本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公车改革相关建议回复时称,给公车贴标签曾在上世纪90年代推行过,滋生出特权车问题,招致群众不满。(《新快报》7月24日) 在公务车上贴标签,即在公务车前盖上喷涂难以遮蔽的标识,在车门喷涂单位名称、车辆自编号、单位及所属地方纪检部门监督电话。按广州市纪委的说法,上世纪90年代曾这样操作过,可公务车车身上明明白白标注的车辆信息反而成为“特权的象征”,因此不再重蹈覆辙。 这种答复站不住脚。贴标签的公务车会被某些公务员拿来“炫权”,是因为人们无从依据标签开展有效监督——如监督电话打不通,或车辆所属单位和纪检部门对举报信息置之不理;再如,公务车可以全天候被滥用私用,监督电话的服务时间却短得很,节假日也放了大假。一来二去,让积极监督公务车的群众寒了心。 反过来,如果纪检等部门能保证监督电话畅通无阻、处置举报公正高效,让标签信息发挥作用,根本不会出现炫权车、特权车。更何况,在“随手拍”的当下,公务车一旦贴上标签,信息一览无余,私用情况被曝光的风险将大大提升,炫权可能性倒是越来越低。 笔者想问的是,为什么广州有关部门推进公务车改革,宁可耗费大价钱上马一套监控系统,也不愿信任和接纳公民监督,不能善用民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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