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政策能激励出口,但也会让无良厂商钻空子,玩“先出口再进口”的把戏,既人为“做大”了贸易量和贸易额,也造成了无谓的运输等成本耗费,更使大量财政支出虚掷。为防止类似事件继续存在和重现,既要加强监管,更要矫正市场扭曲
“达芬奇事件”持续发酵,一个个问题被不断揭出。其中,笔者最关注与出口退税等政策相关的市场扭曲,认为这是发生这类事件的一大诱因。同时笔者注意到,近期围绕“达芬奇事件”的种种讨论,对此似乎涉及较少;其实,这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警示。
按照目前我国实行的出口退税政策,厂商将产品出口后可获增值税退税,而产品在国内销售,则要足额征税——于是,内外销之间存在一个等于出口退税率的套利空间。与此同时,如果产品内销,将面对国内市场较高的流通成本。因此诸多拥有优质、有出口竞争力的产品的厂商,很自然地选择放弃国内市场——这其实是国内消费者对国货好感、信任度不高,更青睐“洋货”的一个原因。不过,外销市场也有容量限制,一些“精明”的厂商发现,在出口并且获得退税后,如果运输、仓储和再包装等的成本不高,大可以把产品重新进口,这一来,国货就变成了“洋货”,利用国内消费者对“洋货”较高的好感和信任度,能获取超高利润。如此便产生了很严重的市场扭曲。
以“先出口再进口”的“模式”获取高额利润,主要包括下述几种情形:其一,厂商根本用不着支付海运、仓储和再包装成本,只要设法将货物送进保税区兜一圈,就可以既得到出口退税又扮成“洋货”假进口;其二,将报关出口的货物拉到大洋上转一遭,不用到欧美那么远,沾点洋气就运回来;其三,真下点本钱,把货物运到欧美即自称的“原产地”,再包装一番运回来,借着“国际品牌”效应和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获取暴利。
出口退税政策能激励出口,但也会让无良厂商钻空子,玩“先出口再进口”的把戏,既人为“做大”了贸易量和贸易额,也造成了无谓的运输等成本耗费,更使大量财政支出虚掷。
我们已经看到,这一乱象普遍存在于出口退税政策适用的众多制造行业,达芬奇公司或者家具业,仅是被揭露出来了而已。从媒体披露的信息中,我们可以看到达芬奇的深圳-某国-上海的“先出口再进口”路线图:经深圳口岸出关,拿到出口退税;海运到某国,洋气沾上了;再运回上海进关,进口税率极低。而后,依靠“100%原装进口”的说辞以及洋品牌,以进口报关单据作证,叫卖到天价——已被公开披露的加价幅度甚至高达1000%!天价暴利之外,出口退税也是这家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已有媒体估算认为,按照它2010年40亿元左右的销售额,如果10%是先出口再进口,可以拿到3600万退税;如果50%的产品先出口再进口,那么退税额高达1.8亿元。
追逐暴利的达芬奇,除涉嫌产地造假,还将低价材料制作的家具谎称为“高档原木产品”。它能够长期逍遥法外,相关部门的监管疏失脱不了干系:13年里竟然没有监管人员光顾过达芬奇。
为防止类似事件继续存在和重现,既要加强监管,更要矫正市场扭曲。
首先,应当清除以“先出口再进口”套利和造假的土壤。我们完全可以用结构性减税政策来替代出口退税政策,矫正后者诱发的市场扭曲。对包括家具业在内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可以激励和支持它们维持和扩大就业,虽然减少了一些税收,但同时也少支出了出口退税,因此并不会增加政府财政负担。如能进一步设法促使国内市场流通成本下降,则可引导和帮助优质产品厂商更好地平衡内外贸,提升国内市场上国产货的档次和信誉,逐步扭转消费者心目中“洋货才高档”的印象。
其次,要在进口和国内市场等环节弥补监管漏洞。已有的《进出口家具检验规程》等监管规范,主要强调技术和质量,不涉及原产地核查;保税区监管无法有效遏制同一产品停留保税区内、先出口再进口的套利行为;而国内市场监管又忽视对进口产品尤其进口奢侈品的管束……这些漏洞,都要一一堵塞。似乎,我们的市场监管者和许多消费者一样,也存在对“洋货”的过度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