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芬奇涉嫌造假事件继续发酵,甭管最终以何种形式收场,国内高档家具行业失信于消费者的残酷现实已提前铸定。
然而,达芬奇所涉嫌的造假不同于消费者常识范围内的“传统造假”。尽管部分物证已被本市工商部门锁定,但该公司始终不肯承认。尽管否认造假的“公司声明”与诸多事实相矛盾,但该公司“死不认帐”的底气,恰来自于这些“矛盾”本身。
“达芬奇在国内销售的意大利品牌家具百分之百原装进口”——这句话是该公司“死不认帐”的关键句。若把这句话用到审理“达芬奇”涉嫌造假的法庭上,它堪称一句近乎无懈可击的“优秀辩护词”。
所谓“原装进口”,现行规制不问“原装过程”,只看货源地是否符合“进口”之一般要义——显然,从深圳报关出口到意大利,再由意大利报关发货至上海,并经上海海关验证确认,所谓“意大利品牌家具”的一整套“进口手续”已完全齐备。所以,从海关到工商,相关执法机构很难对达芬奇一口咬定的“原装进口”提出异议,要在该环节行政处罚达芬奇,则更显困难。颇具反讽意味的是,执法者往往不能把手中的法律武器运用自如,而受法律管束的诸多商家,钻法律空隙则已达炉火纯青之水准。
由于充分利用了“原装进口”的法律空隙,对达芬奇涉嫌冒充洋家具的欺诈行径,执法部门多半只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惟一能对其进行处罚的理由,仅是“意大利品牌家具”所用材质与所宣称的不符,部分甚至为不合格产品,由于证据已被部分锁定,达芬奇想抵赖已无可能。
然而,这恰是达芬奇毫不顾忌其“公司声明”与诸多事实相矛盾的奥妙之所在——在执法部门眼里,如果“原装进口”不能成立,达芬奇事件的性质立即可上升为消费欺诈;反之,达芬奇的“罪孽”最多只是虚假宣传了家具材质……如此一来,对达芬奇只能采取“讨伐从重而处罚从轻”。
达芬奇还有一根救命稻草叫法难责众——有业内人士透露,上海欧式古典进口家具中,国产出口再进口的不在少数,玩此戏法乃整个家具行业已形成多年而始终心照不宣之潜规则。再深入分析一层,国内这类涉及伪造产地的“国外货中国造”的荒唐勾当,还少吗?为何受骗上当的广大消费者却很少见到这类“非传统造假者”受到过真正严厉之处罚?
不是笔者心存偏见——达芬奇们之所以泛滥成灾,最大的诱因——也是罪魁祸首,仍是监管不作为。这中间涉及两种不作为:家具行业内的协会、商会“睁眼瞎”,得承担相应责任;政府监管部门“媒体不举官府不究”,要负一定责任。仍据业内人士透露,按“达芬奇模式”进行生产和销售的“全进口家具”还有不少。而此类“假洋鬼子”已侵入人们的衣食住行各方面,执法部门还能找理由,不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