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直投”岂能捉放曹?
2011-07-12   作者:黄湘源(资深市场观察人士)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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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湘源

  中国证监会7月8日宣布,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将纳入常规监管。直投“转正”,这本身没错,但备受质疑的“保荐+直投”模式,如果也将随着直投试点的“转正”而获得堂而皇之的合法生存地位,那么,对于利益分配严重失衡的中国发行市场尤其是创业板市场来说,又将意味着什么呢?
  我们并不反对券商开展正常的直投业务。相比于占重要业务比例和利润来源高达七成之多的国际大行来说,目前国内证券公司直投业务范围限定为Pre-IPO,即对拟上市公司的投资,“投资期限不超过3年”,且仅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直接投资业务,投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可谓小巫见大巫。直投业务的快速上马,不仅有利于改变大多数以经纪业务为主的券商靠天吃饭的既有盈利模式,使高端投行业务有了更大的价值实现空间,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问题是,如果券商一边以“直投”的名义突击入股,一边又做保荐人,这不仅严重破坏了保荐机构的独立性与公正性,容易导致包装上市、虚假陈述现象的泛滥,而且还可以通过“保荐+直投”的模式将内幕交易合法化,从而套取更多的不正当利益。这无论对于PE还是发行市场来说,都意味着诚信和有效监管的缺失。在这方面,创业板的教训尤其深刻。
  创业板“保荐+直投”的泛滥成灾,不仅大幅推高了发行价,扩大了超募比例,也使相关券商在短时间内获得了数以倍计甚至十倍计的暴利,其中不知隐藏着多少基于利益输送和利益交换的过度包装、欺诈陈述、价格操纵和内幕交易的重重黑幕!
  我们的市场不仅是复杂多变的,而且,至少在目前来说,还很不成熟。面对权力寻租下市场风险的放大,任何理性模式的设计都难免防不胜防,更何况故步自封的“常规监管”?尽管从理论上说,利益冲突或利益输送并非“保荐+直投”的专利,它不仅普遍存在于证券公司各个业务条线,就是整个金融系统亦未尝有可能得以幸免。为了避免直投沦为利益输送的天然温床,需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防火墙,实行更为到位的严厉监管。在利益上的协同效应可以轻而易举地击穿理论上的防火墙的情况下,过多的迷信“常规监管”的威力,无疑是可笑和可悲的。事实上,有多少所谓的“常规监管”最后不是成了明目张胆的“捉放曹”?
  笔者认为,直投“转正”归转正,叫停“保荐+直投”归叫停,两者桥归桥,路归路,既不必因噎废食,更不能顺水推舟,姑息养奸。叫停“保荐+直投”并不是对直投的限制,而是对直投的规范,有利于直投在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基础上更为理直气壮地发展。否则,直投如果还像此前那样,一头扎进“保荐+直投”的利益关联交易和内幕交易死胡同,那么,终有一天将会自尝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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