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工贸易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但就此轻言取消加工贸易为时尚早。其转型升级对策有三:壮大“X”型产业模式,还原加工贸易真态;围绕自有品牌引导对外代工转向对内代工;建议设立加工贸易最终产品内销免税区。
加工贸易,是伴随我国改革开放而产生的一种经济贸易现象。作为一种贸易形式,它对推动中国经济的增长奇迹,居功至伟。可以说,在我国工业化和国际化进程中,没有哪种贸易形式发挥了加工贸易这样重要的作用,通过发挥加工贸易的外溢效应,促进了我国制造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进而成功带动了全国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但与此同时,也没有哪种贸易形式承受了加工贸易那样长久的争议,技术水平不高,附加值低,位于国际产业链低端,加剧了贸易不平衡,引发贸易摩擦等诸如此类的批评如影随形,取消加工贸易的声音至今未息。
我国加工贸易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但就此轻言取消加工贸易为时尚早。可以说,未来对加工贸易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甚至取消加工贸易,本身也是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进入高级阶段的一种必然趋势,可在目前深化发展阶段,实实在在地进行转型升级的探索和实践,意义更加重大。国内专家学者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对策研究成果十分丰富,但较多是一厢情愿、理想化地考虑问题,且多是从政府立场进行指导,是针对国内整体产业转型升级的通用“验方”,缺乏针对加工贸易的特色“偏方”,所以在运用层面并无多少操作意义。而且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根本上要依靠市场的力量,政府的适当引导有利于加快其进程,但一定不能越界,并要坚持循序渐进,避免操之过急。
如何进行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笔者在此献上三策:
对策一:壮大“X”型产业模式,还原加工贸易真态。我们在解读加工贸易时,往往说这是一种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贸易方式;可在开展加工贸易时,传统的模式又强调“两头在外、大进大出”,这是一个现实悖论。要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就要实现“X”型产业模式,即进口料件通过中国的加工制造过程,有一部分变成内销制成品;国内料件通过国内的配套加工制造过程成为出口制成品。而“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是“V”型产业模式,即进口料件通过中国的加工制造过程成为开口右侧的出口制成品,产品几乎全部出口,少有国内销售。
我们应将过度扩大化的加工贸易“V”型产业模式向“V+X”型产业模式过渡,提高国产料件配套比例和加大加工贸易内销比例。既让国外核心部件组装的高端产品低价服务国内消费者,又让国内大量技术成熟的配套组件服务国外消费者,从而既实现依托“两种资源”的生产性的国际化融合,又实现存在“两个市场”的消费性的国际化融合。
对策二:围绕自有品牌引导对外代工转向对内代工。在加工贸易企业中专做加工装配,靠订单生存的企业和打造品牌的企业,对企业能力、企业结构、企业管理、企业团队的要求是截然不同的。国内有不少企业通过做专锅碗瓢盆、针头线脑、牙签、打火机等成为全球第一,但这些企业的素质和结构都不具备对品牌的把握、对营销渠道的塑造,相关经验知识极其欠缺,如果硬要他们从加工升级到做自有品牌,这种跳跃具有很大的危险性。
中国台湾地区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经历证明了这一点。台湾也是靠代工起家的一个区域经济体,在面临转型的时候,台湾地区的加工贸易企业曾出现三股潮流:转型打造自己的品牌的、半做品牌半做代工的和继续坚持做代工的。如今看来,继续做代工的企业活得更好,比如富士康。两头骑跨的企业活得最惨,因为既做代工又做品牌,就会和自己的客户竞争,结果品牌做不起来,代工客户也大规模流失。而转型做品牌的企业中,只有少数品牌活下来,成功概率较小。
台湾加工贸易转型经验给我们的警示是:政府牵头结合市场进行精细筛选,针对符合条件的少数企业,予以重点扶持,打造品牌;而让其他绝大多数的加工企业,由为国外企业代工转成为国内品牌企业代工,抱团走向国际市场。一窝蜂地都试图做品牌,在中国既不可能也不现实,甚至是有害的,毕竟中国有上亿劳动人口要通过代工模式予以消化,这是国情铁律。
对策三:设立加工贸易最终产品内销免税区。身处“世界工厂”的中国消费者,有时要付出比其他国家更高的价格,来购买“中国制造”的产品。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第十二届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我国将采取促进竞争、完善物流体系、转变和创新零售模式、减轻零售企业负担等措施,解决部分国际品牌奢侈品在我国销售价高于海外价的问题,探索让外销转内销产品直接在国内销售的途径。
陈德铭部长强调部分国际品牌奢侈品在国内的售价高于海外,但美国耶鲁大学教授、经济学家陈志武称,不仅中国制造的奢侈品在国内的价格高于美国,而且中国制造的衣服、日用品、电脑等等都是如此。比如在深圳组装的苹果iPad算不上奢侈品,在今年2月全球性降价之前,一部16G的iPad在美国报价是499美元,在中国香港报价是3888港元,这两个价格折合成人民币均为3300元左右,而在内地市场上的售价则为3988元人民币,每台高出688元。据商务部统计,中国代工的手表、箱包、服装、酒、电子产品等5类产品的20个品牌高档消费品的价格,国内市场比美国高51%、比法国高72%。
要转变在中国加工制造的最终产品,国内售价却远高于国外的状况,让国内民众分享价廉物美的加工贸易成果,“探索让外销转内销产品直接在国内销售的途径”,笔者建议设立国家加工贸易最终产品内销免税区。
具体操作思路是:在国家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示范区,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选定合适地点设立国家加工贸易最终产品内销免税区。该区类似于海南离岛免税的操作思路,区内销售的产品视同外销,适用保税政策。中国公民凭身份证每年准予在区内自购一定金额的商品,这些商品属于在我国完成代工的国际品牌最终消费产品,其中包含的保税料件待征的进口环节税收予以免征,以大幅降低最终消费产品售价,让国内消费者占“便宜”。江苏苏州作为全国两个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之一,区域内加工的国际品牌最终消费产品众多,可作为首发试点城市。